原帖由 胡文輝 于 2008-4-28 12:17 發表 
合為一個部門是不妥的,這就等于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合為一體了。另外,品管部門的職責很廣的,不僅僅是生產那一塊。不過可以明確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由生產部門負責,只有負起全部的責任,效率才會提高,人人都有責任 ...
其實是一個道理,就是把生產經理換成質量副總了,或者直接說把生產經理換成品管經理了,其實是一樣的!我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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