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努力也很費勁的看完了樓主及大家的跟帖,真的很累!
樓主說:“我一再強調 營銷應該分為兩個部分:主要的是“營”,其次才是“銷”。而“營”是“經營”, “銷”是“銷售”。(太簡單是嗎?)而經營是要企業來做的,企業不“營”,銷售人員若真的能“把黃土賣成黃金”,還賣飼料干嘛!而企業要有一個“必須切實可行的、必須低門檻的、必須安全的、可以示范的養殖方案”,實際是企業經營的一部分。它體現的是企業服務、企業產品。”
可是您說的[b]企業要有一個“必須切實可行的、必須低門檻的、必須安全的、可以示范的養殖方案[/b]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方案呢?能不能真正把方案說出來讓我們看看是怎么樣個“安全、可示范”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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