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 4 啟示 基于上述資料,歐盟養豬業在規模結構上與我國當前形勢有相似之處:即集約化與農戶散養并存,且還會持續較長時間。不同的是:歐盟養豬有效地組織整個養豬業,成為經濟同一體,使得單個豬場能夠享受集體技術管理平臺,如市場銷售、胴體分級和產品質量溯源。這一特點表現在:提高單個豬場的責任心和信心,合作社作為一集體對單個豬場、生產者進行全方位的支持。歐盟養豬發達國家往往給90%以上出欄豬的農場主、養戶提供市場服務(產品收購和技術支持),在飼料加工、種豬遺傳、屠宰和分割等關鍵環節成果共享,當然也連續在結構上進行重組。 可以說,合作是歐盟養豬的最大特性。丹麥養豬產業幾乎完全合作的一個整體;法國養豬業則是一個養豬和肉產品加工的大聯結體:成員包括遺傳、飼料、獸醫服務和肉產品加工,甚至高效和研究所(INRA),加上法國豬的繁殖力提高,這些有效合作、合營使法國成為歐洲養豬成本最低的生產者! 作者:劉敬順 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