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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適用于商品植物油脂折光指數的測定。
1 儀器和用具
1.1 阿貝氏折射計; 1.2 小燒杯; 1.3 玻棒:一頭燒成圓形; 1.4 拭鏡紙、鑷子、脫脂棉等。
2 試劑
2.1 乙醚; 2.2 乙醇。
3 操作方法
3.1 校正儀器:放平儀器,用脫脂棉醮乙醚揩凈上下棱鏡,在溫度計座處插入溫度計。用已知折光指數的物質校正儀器(常用純水或α-溴代萘或標準玻片進行校正),如不符合校準物質的折光指數時,用小鑰匙擰動目鏡下方的小螺絲,把明暗分界線調整正切在十字交叉線的交叉點上。 3.2 測定:用圓頭玻棒取混勻、過濾的試樣兩滴,滴在棱鏡上(玻棒不要觸及鏡面),轉動上棱鏡,關緊兩塊棱鏡, 約經3min待試樣溫度穩定后,擰動阿米西棱鏡手輪和棱鏡轉動手輪,使視野分成清晰可見的兩個明暗部分,其分界線恰好在十字交叉的焦點上,記下標尺讀數和溫度。
4 結果計算
標尺讀數即為測定溫度條件下的折光指數值。如測定溫度不在20℃時,必須按下列公式換算為20℃時的折光指數(n20)。
折光指數(n20) = nt + 0.00038 × (t-20)
式中:nt——油溫在t℃時測得的折光指數;
t——測定折光指數時的油溫; 0.00038——油溫在10~30℃范圍內,每差1℃時折光指數的校正系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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