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ton id="imseu"></button>
  • <rt id="imseu"></rt>
    <li id="imseu"><source id="imseu"></source></li>
  • <button id="imseu"><input id="imseu"></input></button>
    <table id="imseu"></table>
  • <strike id="imseu"></strike>
    查看: 89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飼料] 賣豬錢拿著也不付賒購飼料款!法院八百里外追到50萬

    [復制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于 2017-1-10 10:06: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干訊(黃建林、曠健)2016年12月19日下午,新干法院執行法官經過連夜八百公里的奔波,最終在廣東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協助下,成功迫使羅某交出預售的生豬款50萬元。

      2015年5月至12月,羅某陸續向廖某賒購飼料47萬余元,雙方約定羅某生豬出欄后就支付飼料款,但羅某不守信用,生豬出欄后一直未支付該款。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廖某將羅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生效后羅某仍拒不履行確定的義務。廖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官對羅某名下財產進行查詢,并未發現有財產可供執行。

      2016年12月18日上午,廖某給法官打來電話,稱其得到確切消息,羅某在廣東肇慶市鼎湖區蓮花鎮即將出售一批生豬,要求法院速派人前往。執行法官隨即乘當晚的火車前往肇慶。翌日下午,在當地執行法官的協助及廖某帶領下,找到了羅某的養豬場,查明豬場的確要出售一批生豬。羅某面對法官開始抵觸情緒較大,拒不配合執行。

      執行法官對羅某的態度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并向其指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是違法行為,如果再不履行義務就將生豬查封,并對其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面對即將承受的法律后果,羅某與廖某商談后連本帶息支付了50萬元。案件至此順利執結。

      來源:吉安晨報

    中國畜牧人網站微信公眾號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互聯網,僅供畜牧人網友學習,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010-82893169-805)。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冊

    本版積分規則

    發布主題 快速回復 返回列表 聯系我們

    關于社區|廣告合作|聯系我們|幫助中心|小黑屋|手機版|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5824號

    北京宏牧偉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京ICP備11016518號-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9-20 07:00, 技術支持:溫州諸葛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主站蜘蛛池模板: 金平| 芒康县| 隆昌县| 望奎县| 芒康县| 南阳市| 昌黎县| 游戏| 大姚县| 台中县| 定州市| 安康市| 呼和浩特市| 新龙县| 吴江市| 额敏县| 红安县| 衡阳县| 崇文区| 五指山市| 德惠市| 化州市| 盐源县| 海丰县| 炎陵县| 连平县| 岳阳市| 于田县| 和硕县| 龙陵县| 吉安县| 安平县| 吴旗县| 陆河县| 玉林市| 洛川县| 商都县| 建湖县| 淄博市| 澄城县| 阳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