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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許可審批’這個歷史概念,今天就徹底終結了!” 5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鄭重宣告,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在去年大幅減少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徹底取消這一審批類別。
所謂“非行政許可審批”,是指由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執法權的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實施的,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等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外的審批事項。在法律規定中,它被列為“不適用于《行政許可法》的其他審批”,一度被代指為“制度后門”和“灰色地帶”。
“一公民要出國旅游,需要填寫‘緊急聯系人’,他寫了他母親的名字,結果有關部門要求他提供材料,證明‘你媽是你媽’!”,李克強所說的這則悲劇,真真切切發生了——
會議指出,國家將進一步取消和下放各部門審批事項,公開所有保留審批事項的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同時取消200項以上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審批事項。公布省級政府部門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權力清單。
部分畜牧獸醫審核證明制度將全面取消
去年5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布《廣東省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對省發改委、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等部門的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包括行政許可審批及非行政許可審批,進行公示。
目錄表明,包括“省扶貧農業龍頭企業貸款貼息審批”、“官方獸醫審核”、“畜禽遺傳資源進出境與對外合作”、“獸藥生產許可證審核”、“獸藥產品批文審查”等在內的多項審批事項均屬非行政許可審批。而根據5月6日會議的決定,這些審批事項將被徹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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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3 09:36 上傳
來源于:農財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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