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在7月24日發布裁決,支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允許在動物飼料中使用多種抗生素的政策,即便科學研究發現濫用抗生素可能危及公眾健康。
FDA政策規定,哪怕禽畜并未生病,FDA也不禁止在雞飼料、牛飼料和豬飼料生產中使用抗生素。美國兩家公眾組織對這一政策提出質疑和挑戰,要求FDA繼續執行1977年提出的徹底禁止使用抗生素飼料的建議。批評人士和科學家表示,為了增加牲畜體重而長期大量使用這種飼料,可能會培養出“超級細菌”,如果牲畜使用這種飼料喂養,那么接觸或食用這種牲畜產品的人可能受到耐藥細菌的侵襲。
2012年美國地方法官西奧多·卡茨在曼哈頓與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公眾健康團體和其他挑戰 FDA政策的團體達成一致意見,認為FAD拒絕考慮公眾對飼料安全的擔憂過于武斷且反復無常。但是周四美國紐約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了地方法官的裁決,認為FDA有權拒絕兩家公民團體對其政策發起的挑戰。
但是紐約聯邦上訴法院的法官杰拉德·林奇宣稱,即便是飼料的安全性令人擔憂,FDA的政策應當受到尊重。他表示,盡管FDA也認為在飼料加工中濫用及大量使用抗生素構成威脅,但是也不能由此認為動物飼料中添加抗生素就一定對人類健康有危害。因此林奇認為FDA否決公共請愿時并不武斷或多變。他認為應當鼓勵謹慎明智地使用這種飼料,而不是通過曠日持久的行政程序或訴訟來尋求撤消批準。
另一位聯邦上訴法官羅伯特·卡茨曼則持不同的意見。他表示,這項決定意味著,FDA一方面公開宣稱含有某些抗生素的飼料不安全,隨后又拒絕撤消運行使用這種不安全動物飼料的政策。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律師杰尼佛·索倫森稱,這項決定實際上在出現政治麻煩時,可以讓FDA隨意無視科學。來源:我的農產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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