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30日),記者從廣東東莞市農業局獲悉,農業部門制定了《東莞市農牧部門加強產地檢疫、屠宰檢疫打擊屠宰出售病死生豬專項行動實施方案》,7月起至11月,嚴厲打擊銷售病死豬肉的違法行為。
《方案》稱,將做好動物產地檢疫,確保患病和病死動物不出產地,禁止檢疫不合格的生豬進入流通環節,加強生豬屠宰檢疫,嚴防未經檢疫生豬進入屠宰場,嚴防檢疫不合格的生豬產品出場,確保豬肉產品安全。生豬屠宰企業是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加強產品自檢,確保動物產品必須經駐場檢疫人員檢疫合格,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加施檢疫標志后方可出場。加強病、死生豬處理的監管,嚴格按照“四不準一處理”(即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原則處理病、死生豬,有效防止患病和病死動物流入市場。
來源: 東莞陽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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