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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原來在商務部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將劃入農業部。
方案顯示,國務院將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其主要職責,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原屬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均將整合并入。
為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銜接,明確責任,方案提出,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
農業部負責農產品(5.89,-0.03,-0.51%)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原屬商務部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將劃入農業部。
據商務部網站顯示,目前商務部市場秩序司的第11項職能為“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工作”。
此前,生豬飼養、屠宰、肉品流通和質量監管等分屬商務、衛生、農業、工商、食品、質量等多個部門管理,責任不清,執行力分散,此次調整或有助于類似“八個部門管不好一頭豬”頑疾的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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