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業的長足發展,使規模化經營逐步得到了形成。但加入WTO后疫病防治如何盡快與國際接軌這一嚴峻挑戰,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消滅傳染病,那么生豬及其產品就會被WTO拒之門外。使養豬業的發展將受到嚴重挫傷。如1996年臺灣發生的口蹄疫病被國際獸醫局OIE宣布10年內不得出口生豬,使以往每年出口660萬頭生豬,創匯16億美元的產業受到了嚴重打擊。豬的疫病是擺在我們獸醫行業面臨的重大課題。本文就目前存在豬的主要傳染病及其發生現狀和今后擬采取的控制、消滅措施,提出如下簡介: 1、 養豬業的主要傳染病發生現狀 1、1養豬業目前存在的主要傳染病有:仔豬黃痢、白痢、水腫病、附紅細胞體病、仔豬副傷寒、細小病毒、日本乙型腦炎、偽狂犬病、繁殖與呼吸綜合征、氣喘病、豬瘟、傳染性萎縮性鼻炎、傳染性胃腸炎、痢疾、鏈球菌病、肺疫、丹毒等及其它傳染病。 1、2傳染病在一定區域,二三年內都可發現病例,目前老疫病仍然存在;新疫病不斷增加,繁殖與呼吸綜合征、偽狂犬病、細小病毒、監測陽性率達到40%左右;附紅細胞體病陽性豬達到80%以上;氣喘病在中小型豬場普遍存在;豬瘟在規模化豬場已無明顯流行,但非典型豬瘟和豬瘟病毒的持續感染仍然時有發生,豬瘟與鏈球菌、仔豬副傷寒、附紅細胞體病的多病因混合感染危害嚴重,加之其它因素,使部分豬場的豬發病死亡率達40%以上,而造成豬場倒閉。大中型規模化豬場的死亡率10%以上,小型豬場、戶死亡率上20—30%。尤其是中、小場、戶的長途調運仔豬,不規范檢疫,不做任何調運準備工作和調后防疫處理,到場后3—15天發病死亡,舊病、新病、原產地的病,落戶新地方的病一起發生流行,甚至可在同一豬體內分離到3種以上的細菌或病毒,一但發生很難控制,危害十分嚴重。某地同年有五個豬場發生類似相近情況,損失慘重。 2 構成豬病發生的主要因素 2.1 長期采取免疫為主的防疫措施,不利于消滅動物疫病。某些條件下用毒、菌免疫是把動物疫病的傳染源保留了下來,只是陽性動物暫時不發病,但動物長期帶毒、菌,潛在危害巨大。部分動物用疫、菌苗是在制弱的情況下使用,促使一些傳染源變異。經過一段時間后又暴發和流行。接種免疫為主,一般情況下,合理的程序,正確的免疫方法,機體應答能力也就是說免疫保護率只能達到75—85%之間,在某些條件下有些更低。因而是免疫后繼續發病的主要原因之所在。免疫為主的方法短時間疫情得到控制,但長遠看確實使豬病種類多,不斷發生,長期流行,幾十年的豬病防治工作沒有消滅一種病,而且增加了十幾種。這一現實該深思一下了。疫情發生后,采取撲殺和免疫方法應該進行核算分析,風險分析。這些工作我國滯后,不能簡單地說“財力困難,我們殺不起”為由,把世界上最好的以“監殺為主”的措施拒之門外。發達國家的疫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比利時國家規定個體獸醫每三個月向國家農業部匯報一次工作,還規定禁止使用疫苗免疫動物,對檢測結果陽性的動物一律撲殺。這些方法應該引以借鑒。 2.2 經營方式不規范,防疫工作難以落實,目前養豬有大、中、小生產經營主體多元化,尤其是小規模場、戶以及盲目的畜牧小區建設,由于條件所限使防疫工作難以規范化、程序化,給防疫工作計劃的落實帶來一定的困難。 2.3 生豬及其產品尤其是仔豬流通頻繁增加了疫病傳播擴散的機會。長期以來,不堅持自繁自養的場戶,靠調運仔豬進行生豬生產,長途調運仔豬或運輸仔豬出售,幾乎發病死亡達到調運群次30%以上。不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且給養豬業造成隱患及不可估量的危害,也給防疫工作增加了非常復雜的難度。 2.4 病害豬尸體處理不規范,給病源造成存活繁殖的機會。豬的發病死亡對場。戶主在經濟上就造成損失,但對規范的尸體污物處理認識不高,處理簡單,亂扔亂拋,加之環境消毒處理不徹底,引來的卻是某種疫病時而復發,周期性出現。 2.5 獸醫隊伍及防疫體系不健全,防疫工作不規范,監測手段落后。基層獸醫對動物發病有一種渴望,因為一旦發病,一是治療可以有收入,二是能得到當地領導的重視。許多措施不配套,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的獸醫防疫體系疲軟,國家對鄉鎮獸醫人員待遇政策難以落實,挪用防疫專業經費嚴重。管錢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錢,發生問題互相推委,基層防疫隊伍專業化程度低,業務水平不高,非獸醫專業人員從業,發生疫情職責界線不清,疫苗質量不高和管理混亂等等,導致疫病多,難以控制。防治工作幾十年,疫病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十幾種。 3.今后豬病控制消滅措施: 3.1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綜合的配套防疫衛生措施,從消滅和控制病源著手,從源頭抓起,建立官方獸醫體制,理清獸醫工作的政府行為,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嚴格執法。 3.2規范獸醫職業從業行為,加強獸醫技術培訓,強化管理職能。扶持發展獸醫服務組織。獸醫服務組織可從國家委托或受聘工作中獲得利益,有利于動物疫情報告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動物疫病的控制和消滅。 3.3 調整國家對獸醫工作的財政保障措施,使獸醫立法和重大疫病的撲滅、監測、流行病學分析、動物及動物產品風險分析工作正常化,建立和完善與其相關的技術支撐體系并保障運行。 3.4 加快實現養豬飼養標準化。包括場址選擇要求,環境條件、布局、設施要求,供水排水、污物及糞便排放標準,自繁自養、全進全出,采取先公示標準,主動整改,然后取締,按照市場化運作實現標準化飼養和管理,這樣才有利于豬病的控制和消滅。 3.5 在一定區域,對一些危害嚴重的疫病,通過一定的準備過程。推廣實施先監后免實行以監殺為主的方針,并規定飼養經營動物必須達到一定規模。只出售、嚴引進,從消滅病源考慮,逐步達到和消滅疫病的目的。這樣才會使豬的疫病減少,有利于無公害產品的發展。 3.6 樹立依法進行疫病防制的觀念,提高全民防制動物疫病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及配套規章,完善執法主體,健全配套規章制度,嚴禁病害產品地下流通,病害尸體亂拋亂倒,防止有疫不報,知疫不報的行為,整頓基層獸醫隊伍,加快依法管理水平,提高快速診斷能力,完善疫情報告、調查、診斷、處理不。備案等制度。實現控制和消滅動物疫病的目的,盡快與OIE接軌。 小結:目前豬病多,疫苗種類在增加,免疫程序混亂。當病源進入動物肌體內采取被動防御措施,不如以消滅病源為主,從源頭抓起,采取監、殺為主的綜合防制措施,預防、控制、消滅動物疫病。為人類健康做出貢獻。(歡迎加入養豬交流群-154726092,畜牧交流群-155834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