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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用戶、朋友:
眾多新聞媒體于2011年7月23日相繼報道湖南省岳陽市云溪區畜牧水產局抽檢廣東集能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大豬復合預混料,發現含有苯乙醇胺A一事后,廣東省農業廳飼料工作辦公室、農業部飼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廣州市畜牧獸醫局、廣州市從化質量技術監督局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隨即到我公司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并依法對我公司所銷售的庫存產品、生產所使用的部分飼料原料、大豬復合預混料半成品、以及留樣期內多批次大豬復合預混料產品的留樣進行了抽樣,經檢測后確認原料、半成品和產品均不含有苯乙醇胺A。
同時,我們衷心感謝廣大用戶和朋友對我們的支持和理解!請廣大用戶朋友放心使用我公司銷售的產品!我公司信守承諾,守法經營,對我公司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
特此說明
廣東集能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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