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ton id="imseu"></button>
  • <rt id="imseu"></rt>
    <li id="imseu"><source id="imseu"></source></li>
  • <button id="imseu"><input id="imseu"></input></button>
    <table id="imseu"></table>
  • <strike id="imseu"></strike>
    查看: 153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飼料] FDA修訂豬飼料中酸化劑甲酸的使用規例

    [復制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于 2011-4-12 11:13: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3月4日消息,為了對利益相關方的申訴文件作出回應,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于近日對動物飼料和飲用水的食品添加劑規例進行了修訂,以更好安全地使用甲酸(formic acid)作為豬飼料中的酸化劑。

      這種添加劑常在干草堆中被用作防腐劑使用,規例中規定,其干重不能超過2.25%,進行直接切割時含量不超過0.45%,其他事項還包括:(1)儲存飼料的頂部和底部不得含有甲酸;(2)對于即將進行處理的牲畜,四周內不得喂予該飼料。規例還要求甲酸在作為飼料酸化劑時,必須降低PH值,不超過總飼料的1.2%。此外,該添加劑成分中必須含有不少于85%的甲酸,無甲醇,甲酸甲酯的成分不超過1000 ppm,濕度不超過15%。

      為了確保添加劑的安全使用,必須攜帶有應有的標簽,以滿足聯邦食品、藥品、化妝品法案的其他信息要求:(1)添加劑的名稱;(2)充分的使用指導,包括均勻使用酸化劑,與豬飼料完全混合,并貼上含有甲酸成分的標簽;(3)適當的警告和與酸化劑有關的安全措施;(4)甲酸可能具備一定腐蝕性和刺激性的聲明;(5)關于意外發生時的急救信息。

      來源:國際畜牧網  

    中國畜牧人網站微信公眾號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互聯網,僅供畜牧人網友學習,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010-82893169-805)。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冊

    本版積分規則

    發布主題 快速回復 返回列表 聯系我們

    關于社區|廣告合作|聯系我們|幫助中心|小黑屋|手機版|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5824號

    北京宏牧偉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京ICP備11016518號-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9-18 18:06, 技術支持:溫州諸葛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主站蜘蛛池模板: 普兰店市| 天门市| 乐亭县| 吉木萨尔县| 白河县| 浦东新区| 大同市| 沁水县| 揭西县| 如皋市| 进贤县| 景泰县| 双鸭山市| 曲靖市| 五台县| 特克斯县| 罗源县| 东台市| 洛宁县| 黑山县| 清远市| 定远县| 额尔古纳市| 青岛市| 元江| 广汉市| 乾安县| 新疆| 长白| 沂南县| 上蔡县| 新泰市| 大丰市| 五河县| 石城县| 商都县| 鄂州市| 中西区| 诸城市| 萨迦县| 五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