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確診斷豬病。藥到病除是指在確診病因的基礎上,根據藥理藥性對癥下藥,盲目用藥,只會使養豬戶和養豬場受損失。養豬戶和養豬場應該學習豬病常識。
二、切勿濫用藥和誤用藥。
有些養豬戶和養豬場靠著一知使用常用藥,給自家豬看病,萬一看不好時再去找獸醫,這樣反復折騰往往使病程拖長,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甚至使豬引起并發癥或繼發感染。
三、如何識別新獸藥。
近年來,一些獸藥名稱、品牌、劑型等十分混亂,往往使獸醫和養豬戶困惑不解,尤其有些廠家在外包裝上只說明用途和用法。對沒有說明該藥的配方成分的獸藥,這樣的一定要慎用,最好不用。
四、臨床用藥宜標本兼治。
患病時臨床癥狀常是外表癥候和現象,病原致病是內因,必須標本兼治才能根除病患使患畜康復。在臨床診療中,常將整體用藥(如靜注、肌注)與口服用藥(拌在飼料或飲水中)相結合;當從臨床癥狀上難以確診病源時(如拉稀是由細菌引起的還是由病毒引起的),在用藥時可將抗菌與抗病毒藥配合使用,這樣往往療效顯著。同時注意改善臨床癥狀,比如補充體液、電解質、解熱、鎮痛等。
五、注意配伍禁忌。
不同的藥物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質和藥理性質,在配合不當時易出現沉淀、結塊、變色,從而引起失效或產生毒性,獸醫人員在臨床治療時必須注意這些配伍禁忌。主要有如下三類:
物理性禁忌:藥物配合時產生形態方面的改變,如分離、析出、潮解、溶化等變化,導致藥效降低。如抗生素類藥不能與吸附類藥同用,否則降低療效。
化學性禁忌:主要是酸性與堿性的兩類藥物相遇時發生化學反應而產生沉淀、變色、產氣、爆炸、液化等。如磺胺類藥物易與許多抗生素類藥物、葡萄糖生理鹽水以及鎮靜退熱類藥物發生沉淀析出;常用的酸性藥物如青霉素、鏈霉素、葡萄糖酸鈣、鹽酸普魯卡因等不宜與堿性藥物配伍。
療效性禁忌:一些藥物在配合使用時,可產生拈抗作用(抵消藥效)或協同作用(導致藥害)。如強心甘類與鈣劑不能同用,擬膽堿藥與抗膽堿藥、磺胺類與普魯卡因不能配合使用。
六、正確選擇和使用藥物。
首先要明確用藥的目的。第二是用量要適度,療程應充足,小病勿用重藥,俗話說:是藥三分毒,治療小病最好不要用高檔藥、重量級藥,以免產生耐藥性。第三是用藥前應該細看說明書,應用抗生素藥物時要注意血中的藥效濃度和半衰期,按時效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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