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保證樣品的完好,不污染、不損壞、不變質,便于技術研究開發和處理可能出現的質量爭端,特制定如下樣品管理制度: 1、
樣品由扦樣員按原料進貨批次抽樣,若原料進貨一次有多個批號,應抽多個批樣品,要每個批號一個樣,樣品重量300克。 2、
成品由生產放料員按批次取樣,送化驗室留樣化驗,要求每個批次一個樣,樣品重量300克。 3、
樣品的接收,應有收樣人負責樣品接收、登記和管理,樣品應標記清楚,原料標簽上注明樣品名稱、產地、進貨日期,成品標簽上注明品名、批號。 4、
化驗員接到樣品后及時登記分樣化驗,留存樣品送樣品陳列室保存。 5、
留存樣品用自封口樣品袋保存,分別置于原料存樣柜、成品存樣柜中,按日期保存。 6、
原料樣品保存期為6個月,成品樣品保存期為4個月,出口產品保存期10個月。 7、
樣品保存期間收樣員應每周觀察一次,發現樣品有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8、
對于超過保存期的樣品化驗室要及時申報處理,處理前先填寫樣品處理單交品管審批后方可處理,同時做好樣品處理記錄。 9、
樣品陳列處要保持清潔,樣品擺放要整齊美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