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怨女發的帖子:她和他青梅竹馬一起長大,大學畢業就結了婚,關系一直很好,被同事們稱作琴瑟和諧---------她為琴,他為瑟。沒想到瑟又另外找了一張琴,一個小三橫在了琴瑟間而且被她捉奸在床!
琴瑟相交十余年,一直都是琴在無償付出-----經濟上資助,生活上照顧,瑟的工作都是琴托親戚搞定的!婚后琴更是包攬一切,不讓瑟操半點心。拿琴的話說,‘我比他小一歲,卻處處在履行大姐和老媽的職責,同事們笑稱我養了個大兒子,誰知兒子會變成白眼狼呢?’
琴不甘心自己這多年的付出,在離婚的同時要報復瑟,------至少讓瑟丟掉工作!琴媽勸她算了說沒必要和小人一般見識。由此,琴發帖問大家她應該咋辦?
應該咋辦誰也說不好,解決問題的鑰匙在當事人自己手里,在我看來:
1、 不和小人計較是對的
琴要報復瑟可以理解:好好的琴瑟和諧變成捉奸在床,就像那山寨牌電腦,突然死機沒商量,擱誰身上都受不了!但離婚可以考慮報復卻沒有必要------周立波調侃說男人把事業當抱負,女人把報復當事業,何必要幫立波先生印證這話呢?網友說生活就像呼吸,呼是為了出氣,吸是為了爭氣,優雅轉身活得比他好其實就是爭氣,何必再去報復他?
古羅馬凱撒大帝的妻子與人通奸,凱撒一直不報復這個男人,對于擁有天下的凱撒來說,要掐死這個‘小三’男人易如反掌,他卻偏偏不掐,讓這個男人惶惶不可終日;同樣的道理,琴不報復瑟其實就是最大的報復,瑟也會處于惶恐不安中,因為他時時得掂量自己能在現在的位置上坐多久。其實強大有許多種,心靈強大也是其中之一,不是嗎?
2、夫妻關系是相扶不是攙扶
琴對瑟經濟上資助生活上照顧乃至包攬一切,不知瑟可曾這樣對琴?如果沒有,相扶就成了攙扶,難怪琴說自己是大姐是老媽呢!
相扶是雙方互相付出,攙扶是一方自愿付出,無論是字面還是實際解釋,這兩者決不相同。為對方付出意味著付出者愿意擔責,接受攙扶意味著受扶者不承擔對等義務。夫妻和朋友有別,和路人更不是一類,可我看琴好像不是妻子,說她是朋友是路人亦不為過。我不明白對丈夫為何要象對兒子?時間長了,那丈夫會記得自己是丈夫麼?如果你只是他轉瞬即忘的路人甲,他怎能蹉跎年華陪你到天涯?不蹬你蹬誰啊?與其后來哭天抹淚控訴沒良心的陳世美,不如當初就和陳世美相扶相伴共進退,手搭在他肩上,他甩你也有點難度不是?
有人形容‘婚姻是一把傘。遮擋風雨烈日的時候很愜意,云淡風輕之時則嫌多余。愜意時愛不釋手,多余時視為累贅。’同樣一個物品,不同的時間和場合用它會有絕然不一樣的感受。人如傘同,他把你用夠了想換個東西使使咱就成全他,不能做傘咱就閃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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