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國家質檢總局29日公布的《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進口乳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乳品收貨人應主動召回。
根據征求意見稿,質檢總局和直屬檢驗檢疫局應根據進出口乳品安全風險信息的級別發布風險預警通報或者通告,還可有條件地限制進出口,如嚴密監控、加嚴檢驗、責令召回等。
進口乳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乳品收貨人應當主動召回并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告。如收貨人不主動實施召回,由直屬檢驗檢疫局向其發出責令召回通知書并報告質檢總局,質檢總局可以發布風險預警通報或者通告,并采取措施避免危害發生。
本文來源: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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