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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目前市場維生素和我們大家用的,都是受到國外標準或者外企標準的影響,比如NRC,羅氏的最佳需要量、DSM的OVN等,前期都是模仿,現在我們農業部出臺了1224公告,里邊有了最高限量,是法定的,還有推薦使用量了,維生素商業化的產品還是跟國家規定以及理論差別很大,不能一概而論,維生素的中毒量和需求量差別很大,10倍以上都很正常,比如維生素E,投喂過量時,會引起蛋雞脂肪代謝障礙,導致過肥或中毒死亡。這方面的實驗數據我還沒有見過,我也不敢說沒有可能性,這個過量使用話題不過值得考慮,這也就是1224公告的目的之一,對于維生素過量導致浪費,和依耐性有報道過,維生素需求分為:缺乏、亞優化、優選、特殊應用。實際維生素在推薦使用的時候,需要考慮維生素本身各種單體(有效含量、效價、穩定性),載體,加工工藝和設備、動物需求,動物應激和健康狀況、相互影響、存貯時間條件等。在滿足動物需要的時候不要超量是正確的!謝謝樓主話題,說不對的地方請各位批評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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