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oco1111 于 2010-11-3 21:53 編輯
朋友當你被強拆時想輕生時,千萬不要選擇自焚,選擇自衛殺人!
一:選擇自焚,自己燒死好痛苦,不死面目全飛,宗身殘廢,醫藥費又是自己出,那些官最多就下馬又調職吧了
二:選擇自衛殺人,(強調是正在進行強拆時因阻止的殺人!否則就是故意殺人了)不會死刑的,眾多強拆自衛殺人案都是坐幾年牢,打個比如,你的房子值一百萬,坐三年就可以保住你的房子,坐一年就搛了35萬,或者我們農民一生人也搛不了一百萬!值了(殺那個指揮的,)
三:選擇自衛殺人,如果全國都處強拆的官被殺紛紛報道,,那個官不怕死,中央國務院不出一個月馬上下令阻止,可民請救全國受欺的農民,全國人民都為你自豪,你看英雄楊義七刀殺死拆遷指揮,人民都為英雄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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