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類藥的使用原則是什么?
一是磺胺藥只有抑菌作用,沒有殺菌作用,僅為機體殺滅病原微生物創造條件。在疾病治療期間,必須加強飼養管理,以提高機體內部的防御功能,為徹底治愈疾病發揮決定性作用。二是磺胺藥在血液中需要一定的濃度才能發揮其有產的抑菌作用,為了維持有效的抑菌濃度,首次應采用突擊劑量(相當于維持量的1倍)。以后,按各種磺胺藥的具體情況,每隔一定時間給予維持量,待癥狀消失后可給予一半量,繼續維持2~3天,以達徹底治愈。三是急性或嚴重性感染的患畜,為使血中迅速達到有效濃度,應選用磺胺藥的鈉鹽注射液,由于其鈉鹽堿性很強(PH8.5~10.5),宜深層肌注或緩慢靜注,并忌與酸性藥物配伍。四是為了預防某些磺胺藥(如磺胺噻唑、黃胺甲嘧啶等)在尿中析出對腎臟造成毒害,用藥時應充分給予飲水或必要時的灌水。對犬、豬等肉食、雜食獸應用時給予等量的碳酸氫鈉,保持堿性以增加磺胺藥的溶解度。草食獸尿液雖呈堿性,但在炎癥的病理條件下往往發生變化,故仍以配合應用碳酸氫鈉為宜。五是用磺胺藥期間應避免使用含氨基苯甲酸革的藥物(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以免影響療效。六是磺胺和磺胺噻唑雖可用以防治局部感染,但能延緩傷口的愈合,故非感染創不宜應用。治療感染創時,必須將創傷中壞死組織和膿汁清洗干凈,以免對抗磺胺藥的作用。七是全身性酸中毒、肝臟病、腎功能減退和重癥深血性貧血時,應慎用或禁用磺胺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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