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乳業安全問題,9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再次對加強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提升乳品質量安全水平提出了“高標準”和“嚴要求”。
《通知》包括“嚴把生產經營許可關、強化檢驗檢測和監測評估、完善乳品追溯制度、強化嬰幼兒配方奶粉監管、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乳品行為的打擊懲處力度及嚴格落實乳品質量安全各方責任”等重要事項。
生產全程監控
對于事故頻出的乳業安全問題,監管部門一直都是備受指責的對象。因此,在此次《通知》中,加強監管成為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各部門從其生產流通,到原料奶、出廠產品的檢驗,再到風險監測和評估,進行“全程監控”。
《通知》指出,要嚴把生產經營許可關,嚴格乳制品行業管理和乳制品生產許可,對不符合條件的乳制品工業項目,不得予以核準。
《通知》強調,強化檢驗檢測和監測評估,加強對生鮮乳、原料乳粉和奶畜飼料、乳制品出廠和流通環節的檢驗;要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乳品行為的打擊懲處力度,全面清剿非法生產經營乳品“黑窩點”,加大對乳品生產經營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
此外,《通知》指出,要完善乳品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驗證驗票查詢系統;完善進貨查驗制度;建立電子信息追溯系統,實現從奶源、采購、生產、出廠、運輸到銷售終端的全程有效監管。
“此次,政府進一步加強了對加工企業的監管,提高了行業進入門檻,有利于加快對中小乳制品企業的整合步伐,提高行業集中度。此外,實行乳品追溯制度,強化監測環節,加大打擊力度,使乳品行業整個產業鏈如原奶來源、采購流程、生產過程等都處于有效監管,有利于發現過失后迅速采取糾正措施實現必要的產品追溯性。”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奶業專家宋亮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不過,宋亮也對乳品追溯制度的實行表示了擔憂,追溯制度是一項很好的制度,但如果在相關標準的制定及法律法規的實施上還跟不上的話,那么將大大影響追溯制度實施效果和嚴肅性。
實名三聚氰胺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后,為確保乳品質量安全,當年10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此后的兩年中,全國食品安全整頓辦公室持續清理,但同時也傳出多地再現問題奶粉事件,讓監管陷入尷尬。
據衛生部7月披露的信息顯示,今年2月份全國食品安全整頓辦進行專項清理活動,全國總共清理了大概2.5萬噸此前未徹底銷毀的乳粉。
因此,此次國務院再次發文要求加強乳品安全管理,清理遺留問題奶粉是其中主要內容之一。
《通知》規定,要嚴格三聚氰胺生產流通管理,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三聚氰胺生產企業出廠銷售用戶登記制度、承諾制度和銷售臺賬制度,并在從三聚氰胺批發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銷售實名登記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產品及其廢料流向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飼料生產加工企業。
此外《通知》強調,若發現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標乳粉未被清繳且重新流入食品生產、經營、消費環節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責任。
“實行實名制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阻止原奶中摻加三聚氰胺,但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原料奶里添加三聚氰胺目的是增加蛋白含量,而三聚氰胺的代替品很多,如尿素,從這點上說,實名制作用效果不大。”宋亮表示,要從根本上解決奶農摻假問題,就是要從產業制度上解決奶農和企業的利益博弈關系,讓二者形成統一的利益關系,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分擔的合作機制。
《國際金融報》 (2010-09-27 第0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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