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添加劑應當標明國標中的通用名稱,最近實施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和流通做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而要想全面落實好《規定》的要求,仍需要政府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和媒體四方通力合作。
根據規定,所有食品添加劑成分,必須在外包裝上明示消費者。這導致了新包裝上動輒5、6種,甚至是上10種的添加劑,嚇壞了不少消費者。事實上,“沒有食品添加劑就沒有現代食品工業”已經成為食品行業的共識,但是人們對于食品添加劑的認識都有點敬而遠之,且帶有負面印象,害怕其對身體健康有害。特別是在“蘇丹紅”、“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人們更是談“添加劑”色變。
實際上,不管是“蘇丹紅”,還是“三聚氰胺”,以往出現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并非是因為使用食品添加劑,而是濫用化工原料的結果。只要食品添加劑是在衛生部門公布的標準范圍之內,就不會對人體健康有害。作為現代食品加工業發展的產物,食品添加劑有著改善食品色、香、味等感官指標,保持和提高食品營養價值的作用。并且,食品添加劑是國家做過風險評估、做過毒理試驗證實安全之后才允許在食品中使用的。《規定》的出臺,就是為了更好的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生產行為和食品加工企業的添加行為。
如何才能改變消費者“談添加劑色變”的現狀,如何才能正確安全的使用好添加劑?我們認為這仍需要政府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和媒體四方通力合作。
首先,政府監管部門要盡職盡責,提高監管水平和能力。因為只有把好食品添加劑的監管關,才能營造一個安全的消費環境。監管部門要在提高現代化的技術檢測手段上想辦法,準確地辨識各種添加劑,并對違規的生產企業要嚴格查處。
其次,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和使用企業更要有社會責任,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生產。食品添加劑健康安全與否,生產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生產企業只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主管部門的要求,才能生產出合格的產品。
再次,大多數普通的消費者不懂食品添加劑的相關知識,消費者要接受有關知識的普及教育。既然《規定》已經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明確表明添加劑的名稱,監管部門就應該應用多種途徑對添加劑的性質和作用進行普及教育,讓市民更加明白和放心消費。
最后,媒體對于食品添加劑相關知識的傳播與普及是必不可少的。同時,媒體的監督作用對于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安全同樣功不可沒。
所以說,食品添加劑并不可怕。只要消費者了解了相關知識,生產企業按規定添加,監管部門嚴格管理,再加上媒體的作用。通過四方的合作,就能夠確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安全,讓人民群眾健康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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