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補水和電解質,恢復血容量,維護心,腎機能微原則
1 藥液選擇的一般原則
缺什么補什么,缺多少補多少。具體講,以失水為主的高滲性脫水,應以補水為主,在總的補液量中鹽和水的比例為1:2,即1份生理鹽水加兩份5%-10%的葡萄糖溶液;低滲性脫水,鹽和水的比例為2:1;等滲性脫水,鹽和水的比例為1:1。臨床上,以復方氯化鈉或生理鹽水為宜。輸入5%葡萄糖生理鹽水,兼有補液,補充電解質,解毒和營養心肌的作用。加輸一定量的10%的低分子右旋糖酐液,兼有擴充血容量和疏通微循環的作用。
2 關于補液量
臨床上根據脫水程度估計補液量,一般輕度脫水需補液量為30-50毫升/千克體重;中度脫水需補液量為50-80毫升/千克體重;重度脫水需補液量為80-120毫升/千克體重。
3 補充堿性物質
除了主要補充水,鹽以外,還應補堿。因為在脫水過程中,隨著鉀,鈉的大量損失,碳酸氫根也隨糞便丟失,同時因循環血量減少,氧供應不足,酸性代謝產物增多,血液堿儲減少,導致機體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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