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呼吁中紀委追查山東新聞造假腐敗案件
一家合法的民營企業一夜之間被非法搶劫一空,價值600余萬元的商品不知下落,企業業主與職工被搶劫者打傷后關押起來,失去人身自由,這一慘無人睹的流血事件竟被山東大眾網顛倒事非把遵紀守法的受害者,說成是抗法者把沒有任何法律文書的搶劫說成是執法,山東大眾網的這一謠言給受害企業和企業法人,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給受害企業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山東大眾網是國家媒體,是黨的喉舌,可如今卻成了個別人造假的工具,試問你們的職業道德哪里去了?你們的良知哪里去了?
更為震驚的是這一造假新聞的主使者竟然是山東省網絡文化辦公室。2010年3月3日上午9時,山東大眾網造假新聞一案,在濟南歷下區法院第八審判庭開庭, 庭審期間被告山東大眾網的代理人,出據驚人證言:“假新聞竟是來自山東網絡文化辦公室。一個省級的行政管理部門竟然公開造假,并指使其所管轄的大眾網非法傳播,把一個合法企業說成違法,把一個守法公民說成抗法者,這一事實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給受害者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
2009年12月5日,山東大眾網刊登了標題是《濟寧藍天服飾公司拒絕搬離租賃場所被依法處置》,該文主要存在兩大方面的不實報道:
一、這是一篇三無新聞,無記者、作者,無新聞來源,無事實依據,嚴重失實的新聞報道。
二、報道內容顛倒黑白。報道文章應當基于事件雙(各)方對事件的不同看法形成,作者必須對各方進行調查,如實反映各方的觀點。該文僅憑一方之辭下結論,成了某些違法亂紀的代言人,如此報道混淆事非。此前2009年10月23日,《中國報道》夏東旭 章成記者已對該事件作了《山東濟寧動用數百名警察搬遷一商場的背后》和《山東濟寧政績展覽與民營企業的滅頂之災》的新聞報道,還有《中國產經新聞報》報道的《山東濟寧:民事糾紛遭遇行政強制執行》足以讓讀者了解事件真相。以上新聞及有關濟寧藍天服飾被非法強遷的真相,早已成了眾所周知的丑事,該問題已反映到省及中央有關部門,僅網絡點擊量就高達數億人次,得到了廣大網友的強烈關注。
3月3日的庭審上被告山東大眾網出據了濟寧市文化局,濟寧市中區人民法院,濟寧市中區公安分局的證明,所有一切均沒有一項,顯示藍天服飾違法的事實,但它卻證明了大眾網所發文章中依法處置是無稽之談,沒有違法何來依法處置。孫增林與企業職工在自己商場內,深更半夜鎖住自己的門,又何來的抗法呢?時至今日,沒有任何一家法院認定過濟寧藍天服飾公司違法,更沒有依法強制執行濟寧藍天服飾的法律文書,這一切足以證明來源于山東省網絡文化辦公室的新聞,是坑害受害者,這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同時也證明了山東省網絡文化辦公室是濟寧市有關部門的代言人。
為此,我們強烈要求,追究假新聞的制造者,追究知法犯法坑害人民群眾的,山東省網絡文化辦公室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收回刊登和轉發的所有造假文章,消除對受害者的影響并公開給受害者賠禮道歉。
受害人:濟寧藍天服飾有限公司
孫 增 林
2010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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