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接到部分地區反映,各地對粕類產品征免增值稅政策存在理解不一致的問題。對此,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粕類產品征免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5號,下稱通知),就有關問題作出明確,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指出,豆粕屬于征收增值稅的飼料產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類飼料產品,均免征增值稅。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甜菜粕準予退稅的批復》(國稅函 [2002]716號)同時廢止。
背景資料:
豆粕是棉籽粕、花生粕、菜籽粕等12種動植物油粕飼料產品中產量最大,用途最廣的一種。作為一種高蛋白質,豆粕是制作牲畜與家禽飼料的主要原料,還可以用于制作糕點食品,健康食品以及化妝品和抗菌素原料。
原文(國家稅務總局):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500371/n504680/n504863/9565621.html
摘自:國家稅務總局 |
評分
-
查看全部評分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互聯網,僅供畜牧人網友學習,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010-8289316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