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存在的不足及其改革方向探析
摘 要:畜產品安全取決于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的設置和運行效率。本文對當前我國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存在的不足進行了初步的分析,并提出了改革和完善的建議。
關鍵詞: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改革方向
近段時間來,接連發生了“瘦肉精”中毒事件、多寶魚藥物殘留超標事件、“紅心”鴨蛋事件,畜產品安全問題又一次成為廣大民眾關注的焦點。沸沸揚揚之下,給我國畜牧業發展帶來了很大的風險與危機。如何強化我國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消除廣大民眾對畜產品安全的疑慮,提升我國畜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成為我國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一般由畜產品法規與標準系統、畜產品安全管理系統、動物疾病預防與控制系統、畜產品安全檢驗與保證系統等子系統構成。其中安全法規是基礎,質量標準是依據,管理控制是主體,動物疾病預防和產品檢驗是保障。這些系統相互依賴、緊密結合,共同保障畜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我國由于受科技、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限制,以及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在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建設方面起步晚、起點低,明顯落后于發達國家水平。為了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的新情況,我國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正在不斷地與國際標準接軌,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普遍存在管理落后、協調性差、運作效率不高等問題。
我國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存在的不足
1 法規與標準不夠完善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與畜產品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條例 (辦法)。這些法律法規主要分為國家制定和各部委制定的兩大部分。例如農業部制定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進口獸藥管理辦法》、《獸用生物制品管理辦法》等;衛生部制定的《食品安全行動計劃》、《食品衛生監督程序》、《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蛋與蛋制品衛生管理辦法》、《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標簽管理辦法》等。同時,各地方也配套出臺了許多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一般是通過制定多部法規來對畜產品安全進行全方面管理,一般具有種類多、涉及面廣、系統性強、科學性強、可操作性強、時效性強等特點。相比之下,我國畜產品安全法規標準系統還存在明顯的差距。主要體現在:法律和法規條文過于籠統,標準低,覆蓋面窄,系統性較差,可操作性差,更新速度慢,不能與國際接軌,缺乏持續性和規范性等。
2 多頭管理
我國目前涉及畜產品安全控制的部門有農業部、衛生部、商檢部門和商務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機構,形成分段、分部門多頭管理體制。這種多部門齊抓共管的管理體制,涉及到部門之間職責、權限的劃分和利益分配問題時,矛盾較多,協調起來比較困難,總的來講執法成本高、效率低。有時難免會互相推卸責任。當前我國省以下獸醫體系按照事業編制進行管理,工作人員不屬于國家公務員,工資與部分經費靠部門自己創收,其執法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受到影響,甚至有時會出現為了地方和單位利益而放棄國家原則的現象。
3 動物疾病預防控制系統不夠完善
我國動物疾病預防與控制系統由畜禽免疫識別系統、動物疾病預防與控制措施、動物疫情三級測報系統、動物疾病賠償系統等構成。應該肯定的是,我國對動物疾病預防與控制是比較重視的。但由于過分分散的農戶小規模養殖,加上資金投入不足,人才、技術、設備不足,基層獸醫人員工作生活條件較差,工作積極性不高等方面因素,致使有些疾病預防與控制的相關規定落實得不夠好。另外,我國對于飼料和獸藥控制較為松散。對禁止使用的獸藥,盡管在法律上有規定,但實踐中貫徹不力,以至于縣、鄉、鎮、村獸藥市場違禁藥物、假冒偽劣藥物屢禁不止,藥物殘留控制難以實施。這是對獸藥經營主體審核監管不力,對分散的農戶飼養和個體加工源頭監管不力的結果。
4 畜產品安全檢驗與保證系統不完善
由于我國當前豬肉消費占肉類消費的六成以上,所以我國當前的畜產品安全檢驗與保證系統的重點放在豬肉上。我國主要是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對依法設立的定點屠宰場、點派駐或派出動物檢疫員,實施宰前宰后檢疫。盡管目前我國定點屠宰場、點的加工能力只有年生豬屠宰總量的一半,然而設備利用率只有15%左右。由此可見該項制度的實際執行效果并不理想。當前允許大型肉聯廠和屠宰場自行進行事前和事后檢驗,由于缺乏外部監督,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防控效果無法保證。對于小型鄉鎮屠宰場、加工場屠宰的生豬,事前檢驗基本沒有,或有名無實,或只收費。至于那些私自屠宰問題,盡管不斷加大打擊力度,但由于數量多而分散,效果不明顯。當前對禽的屠宰還是無法實施定點屠宰、集中檢疫。造成上述結果的原因是當前我國畜牧業產業化水平低,農戶飼養過于分散,加上我國地理環境復雜,管理成本太高。盡管大城市對畜產品進入市場的檢驗越來越嚴格,但廣大的縣級以及縣級以下地區畜產品安全控制仍存在諸多問題。
我國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的改革方向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我國應該確立跨越式的發展戰略,積極完善我國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擴大我國畜產品的國際影響力,提升我國畜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提供保障和服務。
1 繼續完善我國畜產品安全法規與標準
要細化法律的有關規定,補充不足和模糊的地方,提高法規和標準的科學性、可操作性,提高國際標準采用率。
2 加大對畜產品安全控制系統的研究
主要是要深入研究法規和標準落實到基層養殖場的動力機制,解決畜產品安全控制的成本與收益相關的政策問題,包括優質優價政策和必要的質量安全補償政策,使降低成本、提高控制效率成為生產者和管理者的共同職責。
3 推行垂直的官方獸醫制度
改革當前畜產品安全控制體制,向垂直的官方獸醫制度轉變,提高獸醫的職權和權威性。同時要加強對獸醫部門工作的監督,提高管理與服務效率。
4 逐步發展畜產品超市分銷體系
通過大型龍頭企業采用合同或垂直購買方式將分散的農戶飼養聯結在一起,然后通過大型分銷企業或品牌連鎖店將畜產品銷售給廣大消費者,這樣有利于畜產品安全的管理與監控。
guoshengli2006 于 2010-2-4 11:47 補充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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