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商務部、海關總署日前發布了2009年第110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進出口萊克多巴胺和鹽酸萊克多巴胺。
據了解,萊克多巴胺與鹽酸萊克多巴胺均屬興奮劑,用作飼料添加劑可提高豬瘦肉率,是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的最佳替代品。我國于2002年明確將其列入 《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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