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令豬農變成“走鬼”?
轉載自《福建畜牧網》
誰令豬農變成走鬼?歷史與現實,可以提供某種觀照。由豬農變身而成的一個數量龐大的走鬼群體的產生,給正在完善中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出了一道嚴肅的考題,豬業的發展也將面臨制度困境的挑戰。 在走鬼(城市流動攤販)有機會合法化的時候,惠州豬農正面臨身份的逆
誰令豬農變成“走鬼”?歷史與現實,可以提供某種觀照。由豬農變身而成的一個數量龐大的“走鬼”群體的產生,給正在完善中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出了一道嚴肅的考題,豬業的發展也將面臨制度困境的挑戰。
在“走鬼”(城市流動攤販)有機會合法化的時候,惠州豬農正面臨身份的逆向轉換,他們曾經受到政府青睞與尊重,但現在卻被認定為“非法”,處境與“走鬼”無異。
“走鬼”經營地位的可憐與卑微,是因為沒有合法經營的身份,沒有固定的營業場所,成為屢屢被城管驅逐的對象,他們自力更生謀求生存的努力不被社會接納與認同。如今,豬農群體中的絕大多數(大約九成以上)已經淪為潛在的“走鬼”。從豬農到“走鬼”的變身,始于環保部門的一個招式:環評。
根據惠州環保部門的定性,不經過環評的豬場,即為“非法”,必須罰款、停業、限期搬遷,否則強制拆除(據7月25日《南方農村報》報道)。過去兩年,此地已有過幾輪大規模的強拆行動,數以千計的豬場被夷平。豬場畢竟不能如“走鬼”一走了事,所以這些豬農比“走鬼”更慘,血本無歸。
其實,不少豬場持有工商營業執照,享受國家財政發放的能繁母豬補貼以及母豬保險等優惠政策,它們的身份本來比“走鬼”要正規得多,起碼說明豬場經營獲工商、農業部門許可。況且豬場引入當地,曾經作為招商引資項目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與鼓勵。所以,如以未通過環評而定性為“非法”并一票否決的做法,難以讓豬農折服。連環保部門也承認政府當初確實存在決策失當之處。既然失當,要求豬場搬遷就必須給予相關的補償。由于有了未通過環評這個借口,補償一概免談,聽證會根本無法解決相關的問題。
目前,廣東省內已經有一些地方陸續地劃分出了禁養區與非禁養區,那么,豬場被搬遷到非禁養區,是不是就“合法”了呢?據悉,這個環評的門檻非常之高,即使豬場主動申報,能被受理或者可以通過的豬場鳳毛麟角。如果環評都難以通過,即便遷到非禁養區,豬場仍然是“走鬼”,只不過在等待下一次被驅逐罷了。顯而易見,養豬作為一種就業或者生產方式,如果有問題,可以通過不斷改進方法和市場潛在的規則來進行調節。政府對市場的調節職能,應該是對失去豬場的農民等利益受損者作出補償,而不是由著行政設門檻摧毀豬欄。 如此驅逐豬場,更像是一個已經設定結局的游戲。豬業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由于沒有稅收還要給予補貼、占用日益升值的土地資源,在政府趨利的價值取向下,從被需要到被拋棄。這與原始積累時期的圈地運動的做法思路一致,“圈地運動”是用籬笆、柵欄、壕溝把強占的農民份地以及公有地圈占起來,變成私有的大牧場、大農場,而這種以環評之名驅逐豬場無非是聲東擊西的作法,為了工業化與城市化發展政府意在回收“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