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高明區政府印發文件,為整治養殖污染,規劃禁養區、限養區和非禁養區。高明1/3養殖場或被拆停。 記者在高明區政府網看到,明區政府印發《佛山市高明區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和《佛山市高明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兩份文件對禁養區、限養區、非禁養區做了規劃。
文件要求,在禁養區,不得新建和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對現有畜禽養殖場一律實行關、停、轉、遷,2009年完成40%畜禽養殖場的關、停、轉、遷,2010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文件規定,文件頒布前已建成的、地處禁養區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場由區政府責令限期搬遷或關閉。因關閉或搬遷造成經濟損失的項目,區財政給予適當的補償。
在限養區,2010年6月底前取締限養區內違章建設的各類養殖場(戶)(不包括飼養供自己食用的農戶);不得新建和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現有符合保留條件的規?;笄蒺B殖場必須在2010年6月底前完善相關審批手續,養殖規模必須控制在生豬常年存欄量為3000頭以下(60只家禽折算1頭豬)。
對非禁養區,有關部門要求現有的各類畜禽養殖場必須于2010年6月底前完善相關審批手續。文件還對高明新建畜禽養殖場畜禽飼養規定了最高限制指標(按常年存欄計):牛2000頭/個,豬20000頭/個,羊2000頭/個,禽類200000只/個,兔50000只/個。
不過,記者致電高明楊和鎮的養殖大戶梁先生與張先生,他們均稱,尚未聽說這項政策,他們高度關注,將立即到有關部門咨詢。
據《廣州日報》報道,截至去年年底,高明全區擁有生豬存欄達16.43萬頭,家禽存欄509.2萬羽。目前全區內共有規模化養殖場1620家,本次高明將有300-500家養殖場被拆遷,波及范圍或達1/3。
來源:南方農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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