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4]從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按照5%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原稅率10%)。 [/size]
[size=4]從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國家安排50億元,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增加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并清理取消限購汽車的不合理規定。 [/size]
[size=4]隨著該政策的實施和汽車的銷售價格在逐步降低,今年你要買車么?[/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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