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規定疫病區:在規定期限內,沒有發生過某種或幾種疫病,同時在該區域及其邊界和外圍一定范圍內,對動物和動物產品、動物源性飼料、動物遺傳材料、動物病料、獸藥(包括生物制品)的流通實施官方有效控制并獲得國家認可的特定地域。無規定疫病區包括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和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兩種。 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在規定期限內,某一劃定的區域沒有發生過某種或某幾種動物疫病,且該區域及其周圍一定范圍內停止免疫的期限達到規定標準,并對動物和動物產品及其流通實施官方有效控制。 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在規定期限內,某一劃定的區域沒有發生過某種或某幾種疫病,對該區域及其周圍一定范圍內允許采取免疫措施,對動物和動物產品及其流通實施官方有效控制。 監測區:環繞某疫病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依據自然環境、地理條件和疫病種類所劃定的按非免疫無疫區標準進行建設的對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有緩沖作用的足夠面積的地域,且該地域必須有先進的疫病監控計劃,實行與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相同的防疫監督措施。 緩沖區:環繞某疫病免疫無規定疫病區而對動物進行系統免疫接種的地域,是依據自然環境和地理條件所劃定的按免疫無規定疫病區標準進行建設的對免疫無規定疫病區有緩沖作用的一定地域,且該地域必須有先進的疫病監控計劃,實行與免疫無規定疫病區相同的防疫監督措施。 感染區:是指有疫病存在或感染的一定地域,由國家依據當地自然環境、地理因素、動物流行病學因素和畜牧業類型而劃定公布的一定范圍。 自然屏障:是指自然存在的具有阻斷某種疫情傳播、人和動物自然流動的地理阻隔,包括大江、大河、湖泊、沼澤、海洋、山脈、沙漠等。 人工屏障:是指為建設無疫區需要,限制動物和動物產品自由流動,防止疫病傳播,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隔離設施、封鎖設施等。 4.該區域和緩沖區實施強制免疫,免疫密度100%,所用疫苗必須符合國家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5.該區域和緩沖區須具有運行有效的監測體系,過去2年內實施監測,未檢出病原,免疫效果確實。 6.所有報告及免疫、監測記錄等有關材料準確、詳實、齊全。 若免疫無口蹄疫區內發生口蹄疫時,最后一例病畜撲殺后12個月,經實施有效的疫情監測確認后,方可重新申請免疫無口蹄疫區。 2.在過去2年內沒有發生過口蹄疫,并且在過去12個月內,沒有進行過免疫接種;另外,該區域在停止免疫接種后,沒有引進免疫接種過的動物。 4.在該區具有有效的監測體系和監測區,過去2年內實施疫病監測,未檢出病原。 5.所有報告及監測記錄等有關材料準確、詳實、齊全。 若非免疫無口蹄疫區內發生口蹄疫時,在采取撲殺措施及血清學監測的情況下,最后一例病例撲殺后3個月;或在采取撲殺措施、血清學監測及緊急免疫的情況下,最后一頭免疫動物屠宰后3個月,經實施有效的疫情監測和血清學確認后,方可重新申請非免疫無口蹄疫區。 4.該區域和緩沖區實施強制免疫,免疫密度100%,所用疫苗必須為符合國家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弱毒疫苗(ICPI小于或等于0.4)或滅活疫苗。 5.該區域和緩沖區須具有運行有效的監測體系,過去3年內實施監測,未檢出ICPI大于0.4的病原,免疫效果確實。 6. 所有的報告及免疫、監測記錄等有關材料準確、詳實、齊全。 若免疫無新城疫區內發生新城疫時,最后一只病禽撲殺后6個月,經實施有效的疫情監測確認后,方可重新申請免疫無新城疫區。 2.在過去3年內沒有暴發過新城疫,并且在過去6個月內,沒有進行過免疫接種;另外,該地區在停止免疫接種后,沒有引進免疫接種過的禽類。 4.在該區具有有效的監測體系和監測區,過去3年內實施疫病監測,未檢出ICPI大于0.4的病原或HI滴度不大于23(1:8)。 5.所有報告及監測記錄等有關材料準確、詳實、齊全。 若非免疫無新城疫區內發生新城疫時,在采取撲殺措施及血清學監測情況下,最后一只病禽撲殺后6個月;或采取撲殺措施、血清學監測及緊急免疫情況下,最后一只免疫禽屠宰后6個月,經實施有效的疫情監測和血清學檢測確認后,方可重新申請非免疫無新城疫區。 4.該區域和緩沖區實施強制免疫,免疫密度100%,所用疫苗必須符合國家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5.該區域和緩沖區須具有運行有效的監測體系,過去2年內實施監測,未檢出病原,免疫效果確實。 6.所有報告,免疫、監測記錄等有關材料準確、詳實、齊全。 若免疫無豬瘟區內發生豬瘟時,最后一例病豬撲殺后12個月,經實施有效的疫情監測,確認后方可重新申請免疫無豬瘟區。 2.在過去2年內沒有暴發過豬瘟,并且在過去12個月內,沒有進行過免疫接種;另外,該地區在停止免疫接種后,沒有引進免疫接種過的豬。 4.在該區具有有效的監測體系和監測區,過去2年內實施疫病監測,未檢出病原。 5.所有的報告及監測記錄等有關材料準確、詳實、齊全。 若非免疫無豬瘟區內發生豬瘟時,在采取撲殺措施及血清學監測的情況下,最后一例病豬撲殺后6個月;或在采取撲殺措施、血清學監測及緊急免疫的情況下,最后一例免疫豬屠宰后6個月,經實施有效的疫情監測和血清學檢測確認后,方可重新申請非免疫無豬瘟區。 3.在過去3年內沒有發生過高致病性禽流感,并且在過去6個月內,沒有進行過免疫接種;另外,該地區在停止免疫接種后,沒有引進免疫接種過的禽類。 4.在該區具有有效的監測體系和監測區,過去3年內實施疫病監測,未檢出H5、H7病原或H5、H7禽流感HI試驗陰性。 5.所有的報告,監測記錄等有關材料準確、詳實、齊全。 若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時,在采取撲殺措施及血清學監測的情況下,最后一只病禽撲殺后6個月;或采取撲殺措施、血清學監測及緊急免疫情況下,最后一只免疫禽屠宰后6個月,經實施有效的疫情監測和血清學檢測確認后,方可重新申請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區。 無規定疫病區的區域應集中連片,有足夠的緩沖區或監測區,具備一定的自然或人工屏障的區域。 無規定疫病區的建設必須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積極參與,并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 社會經濟水平和政府財政具有承擔無疫區建設的能力,承受短期的、局部的不利影響,并在維持方面提供經費等保障。 無規定疫病區的建立能帶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生態效益。 無規定疫病區與相鄰地區間必須有自然屏障和人工屏障。 4.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外必須建立監測區,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外必須建立緩沖區。 5.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必須實行免疫標識制度、實施有計劃的疫病監控措施和網絡化管理。 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引入易感動物及其產品只能來自于相應的免疫無規定疫病區或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對進入免疫無規定疫病區的種用、乳用、役用動物,應先在緩沖區實施監控,確定無疫后,并按規定實施強制免疫,標記免疫標識后,方可進入。 6.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必須采取有計劃的疫病監控措施和網絡化管理。 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引入易感動物及其產品只能來自于相應的其他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對進入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的種用、乳用、役用動物,應先在監測區按規定實施監控,確定符合非免疫無規定疫病區動物衛生要求后,方可進入。 1、省級人大或者人民政府制定并頒布實施與無規定疫病區建設相關的法規規章。 2、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并實施有關疫病防治應急預案,并下達無規定疫病區動物疫病防治規劃。 3、依據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省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嚴格實施獸醫從業許可、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動物免疫、檢疫、監督、監督檢查站、疫情報告、畜禽飼養檔案、機構隊伍和動物防疫工作檔案等具體的管理規定;必須嚴格實施動物用藥、動物疫病監控、防治等技術規范。 1.區域內應有穩定健全的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專門的鄉鎮畜牧獸醫站,并有與動物防疫工作相適應的冷鏈體系。 2.區域內的實驗室應具備相應疫病的診斷、監測、免疫質量監控和分析能力,以及與所承擔工作任務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3.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具備與檢疫、消毒工作相適應的檢疫、檢測、消毒等儀器設備。 4.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具有與動物防疫監督工作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監督車輛,保證省、市、縣三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有效開展檢疫、執法、辦案和技術檢測等工作。具備對動物或動物產品在飼養、生產、加工、儲藏、銷售、運輸等環節中實施動物防疫有效監控的能力。 5.有相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具備及時有效地處理病害動物和動物產品以及其他污染物的能力。 6.省、市、縣、鄉有完備的疫情信息傳遞和檔案資料管理設備,具有對動物疫情準確、迅速報告的能力。 7.在無規定疫病區與非無規定疫病區之間建立防疫屏障,在運輸動物及其產品的主要交通路口設立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并配備檢疫、消毒、交通和及時報告有關情況的設施設備。具有對進入本區域的動物及其產品、相關人員和車輛等進行有效監督和控制疫病傳入傳出的能力。 ?。?)有統一的、穩定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省、市、縣三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 (2)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設置的動物防疫監督員必須具備獸醫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動物檢疫員必須具備獸醫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3)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內從事動物防疫監督、動物檢疫及實驗室檢驗的專業技術人員比率不得低于80%。 ?。?)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及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制定并實施提高人員素質的規劃,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培訓和考核,并具有相應的培訓條件和考核機制。 ?。?)各級政府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及動物防疫組織從事的動物防疫活動按照國家和省財政、物價部門制定的規費收取標準收費。 1.動物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均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依法實施。 2.有處理緊急動物疫情的物資、技術、資金和人力儲備。 3.有足夠的資金支撐,在保證基礎設施、設備投入和更新的同時,保證動物免疫、檢疫、消毒、監督、診斷、監測、疫情報告、撲殺、無害化處理等工作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