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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指南
一、制定企業產品標準的基本要求
1、標準編寫格式:
應符合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要求。
2、企業產品標準的基本內容要求:
a)企業產品標準的編寫和印刷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化工作導則的規定;
b)標準內容完善,技術指標和性能指標應能反映產品主要特征;
c)標準中的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內容合理并且能夠實施;
d)貫徹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二、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程序
1、行業主管部門受理備案程序:
a)行業主管部門收到備案申報材料后,應及時登記。
b)對備案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在五天內將備案材料退回企業。
c)經審查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備案申報材料的五天內,在《山東省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申報表》上簽署意見,連同備案申報材料轉送同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d)無行業主管部門的直接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備案手續。
2、質量技術監督受理備案程序:
a)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收到備案材料后,應及時登記。
b)對備案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在五天內將備案材料退回企業。
c)經審查符合要求的,受理部門在報分管領導同意后,予以備案編號,并在企業產品標準文本封面寫上備案編號,加印“×××質量技術監督局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專用章”,填寫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證明書(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回執單)。
三、標準有效期和標準備案分工
根據《山東省標準化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企業產品標準的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后應復審,并重新申報備案。
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分工如下:
(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行業主管部門受理下列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1、在國家或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注冊企業和省屬企業的產品標準;
2、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產品標準;
3、涉及安全、衛生、環保要求的產品標準;
4、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必須報省級備案的標準。具體產品目錄見《山東省企業產品標準省級備案目錄》(附件一)。
(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同級行業主管部門受理前款所列以外的市屬企業和在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企業的產品標準備案。
(三)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同級行業主管部門受理上述以外的縣(市、區)屬企業和在縣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企業的產品標準備案。
四、企業產品標準報備時,應附下列材料:
1、山東省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申報表(一式三份);
2、企業產品標準批準發布文件(一式三份);
3、企業產品標準文本及編制說明(一式四份);
4、企業產品標準驗證報告(一式三份);
5、企業產品標準的審定意見(附審定人員名單)(一式三份);
6、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一份);
7、企業標準化員崗位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企業產品標準批文示例:
關于批準發布企業產品標準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生產車間:
由我公司×××部門起草的《××××》企業產品標準(草案),業經專家審查,現予以批準發布,從200×年×月×日開始實施,請認真貫徹執行。
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Q/×××× ××× -200× ××××××(標準名稱)
×××××(公司名稱及公章)
法人代表:簽章
二OO×年×月×日
六、企業產品標準編制說明內容
1、工作過程概述:任務來源,采用或參照國際與國外標準情況,主要工作過程,工作組成員(或參加單位)等;
2、確定標準內容(如技術參數、指標、性能要求、試驗方法的依據,包括試驗驗證、實測統計數據等)。修訂標準時,應列新舊標準對比;
3、主要試驗驗證的分析、綜述,預期的標準化經濟效果;
4、與國內外同類標準(或實測數據)水平對比,采用(或未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原因。應附主要項目對照表,格式見表1:
表1:×××標準草案與國內外同類標準主要項目對照表
序號 標準代號
主要項目 備注
......
注:標準代號各欄,第一欄“本標準”,其他各欄填國內外同類標準代號,如是實測數據應寫某國某產品實測。
5、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過渡辦法、修訂、修改、廢止有關標準的建議等);
6、其它應予說明的事項,如重要內容的解釋,參考資料目錄等。
七、審查會議紀要的編寫
標準草案經過會議審查后,應填寫會議紀要,紀要的內容與編排格式如下:
××××標準審查會議紀要
內容包括:
審查會議日期、地點、負責標準起草單位、組織審查單位、參加審查單位及具體人員(名單附后)、審查意見(包括評價意見與主要修改意見,應分條編寫、簡單扼要)、審查結論。
八、參加審查會議代表名單格式
欄目內容包括單位(部門)、姓名、職務、職稱、簽名。(格式見表2)
表2:×××公司企業產品標準《××××》審定會代表簽到表
姓 名 單 位 電 話 職務或職稱 簽 名
九、標準草案意見匯總處理表
標準審查中,各方面提出的意見應進行匯總和處理,合理的意見應采納,不能采納的應簡要說明原因。意見匯總處理表格式見表3:
表3:××××標準草案意見匯總處理表
序號 章條 提出單位 意見內容 處理結果及原因 備注 ......
附件一:山東省企業產品標準省級備案目錄
根據《山東省標準化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經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協商,確定企業生產的以下產品的企業產品標準須報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一)計量器具新產品。
(二)消防產品(包括消防設備與器材)、勞動安全產品(包括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防爆電氣、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游樂設施、架空索道等特種設種設備)。
(三)汽車(含農用車)、摩托車、拖拉機及與安全、環保有關的零部件。包括發動機、制動機構、轉向機構、機動車尾氣凈化器。
(四)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產品,包括入侵探測器、家用防盜報警器、車輛反劫防盜聯網報警系統(汽車防盜報警系統)、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設備、機械防盜鎖類、樓寓對講(可視)系統、防彈復合玻璃、報警系統視頻監控設備。
(五)黑火藥、爆破器材。
(六)農藥
(七)醫療器械產品。包括:列入國家第一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目錄的產品,列入國家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目錄中的X射線設備,高頻電凝設備、激光儀器、眼科光學儀器、心電診斷儀器、心電監護儀器以及藥檢儀器、醫藥用壓力容器。
(八)電子信息產品。
1、列入國家安全認證并屬于發放生產許可證目錄的產品:包括電視機(彩電、黑白)、激光視盤機(VCD、DVD)、音響設備、收錄機、微型計算機及外部設備(顯示器、打印機、UPS電源)、收款機、電腦游戲機、學習機、傳真機、顯象管、電源變壓器等。
2、關系國計民生的產品:包括移動電話手機、無線尋呼機、衛星電視接收機等。
3、軟件產品、半導體集成電路。
(九)列入省級新產品開發項目的產品、省級鑒定的產品。
(十)使用綠色標志的產品。
(十一)省屬企業生產的產品。
(十二)省級(含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健康相關產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化妝品等)。
(十三)屬國家生產許可證發放范圍的產品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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