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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的讀者,不知你是否還記得如下一段描寫:“兩位打扮得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蠣。她們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著牡蠣,頭稍向前伸,免得弄臟長袍,然后嘴巴微微一動,就把汁水吸進去,頗殼扔到海里。”通過這段描寫,我們不僅了解到一種生食牡蠣的方法,還可以想見牡蠣的鮮美。 在深秋以后走上餐桌的螺、貝一類水產鮮品中,牡蠣以其味道鮮美、營養豐富成為其中的佼佼者。是目前各生猛海鮮酒店的桌上珍品,深受食客們的青瞇。
牡蠣又名海蠣子、蠣黃或蠔(蠔)、蚵,屬貝類動物,瓣鰓綱,牡蠣科,純雄無雌,故得狀名。它的肉在古代曾認為是“海族中之最貴者”,作為人們的一種食品,中外歷史上也早有記載。我國宋代著名文學家蘇軾被貶儋州(海南島)時,即喜食牡蠣,他在《清暑筆談》中曾寫道:“東坡在海南食蠔而美,購書叔覺曰:無令朝中士大夫知,恐謀南徙,以分此味。”可見此老對牡蠣的偏愛程度。《五什俎》中又寫道:“窮山之珍,竭水之錯,南方之牡蠣,北方之熊掌,……”,把牡蠣和八珍中的熊掌并稱。在國外,人們食用牧蠣的記載更早,可以追溯到紀元前,如古羅馬帝國的宮廷,曾派人到沿海一帶采售新鮮的牡蠣,供國王和王公貴族們享用,他們把牡蠣譽為“海中美昧——圣魚”還有說凱撤遠征英國就是為了獲得泰晤士河肥美的牡蠣。拿破侖東征西戰,在戰爭最激烈時,不忘食用牡蠣來補充精力。巴爾扎克更以一天能吃144個牡蠣為榮。至今在西方,牡蠣仍被譽為“神賜魔食”、“海中牛奶”,日本人則譽為“根之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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