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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蒙牛“特倫蘇”牛奶中的“造骨牛奶蛋白” ——胰島素樣生長因子-1(IGF-1)可引發多種癌癥
在國外看到國內的新產品,新發現的報道,本該滿心歡喜才是。但實際上有時是憂心忡忡,有時是哭笑不得,有時是悲從中耒,有時則是滿腔怒火。因為有的是報道失實,有意造假,自我吹噓,騙取國家科學基金;有的是有意誤導,欺瞞忽悠那些心地善良,但缺乏科學知識,易于輕信廣告,名人,媒體,專家,學者的善良老百姓。五花八門,應有盡有!都是唯利是圖昧著良心的宣傳!如最近被炒得沸沸揚揚的蒙牛新產品“特倫蘇”牛奶中的“造骨牛奶蛋白” (OMP)。幾年前我曾研究與骨骼有關的課題,從來沒有見到過“造骨牛奶蛋白”的報道,有關的國際學術會議上也沒有聽到過這方面的消息。如果是近一,二年來的新發現,恐怕連作用機制都來不及搞清楚,怎能這么快就用到人身上?后來從“新語絲”上讀到方舟子等人的文章,質疑此造骨蛋白不是什么新發現的蛋白質,而是國內外都早已熟知的胰島素樣生長因-1(IGF-1),只不過給換了個名稱而已。從他引用的梅方權教授的資料:“主要存在于血液中,大部分由肝臟合成。。。含有70個氨基酸,分子量為7649”。,我也認為它是胰島素樣生長因-1。因為氨基酸數目和分子量數值都相同,一點不差,若非胰島素樣生長因- 1,那就是它的“同分異構體”了。這種可能性極小極小。在我多年的生物醫學研究中,還從來沒有碰到過。 質疑文章登出已一個月余,有的報紙記者還采訪過蒙牛公司和它的首席科學家母xx,至今未見蒙牛公司發表任何出來澄清的文章或申明,這就是說:默認“造骨牛奶蛋白”就是“胰島素樣生長因-1”。若是如此,問題就很嚴重。因為胰島素樣生長因-1(IGF-1)能引發多種癌癥。血液中IGF-1高的人,易患多種上皮細胞癌 (1,2,17)。除了乳腺癌(3,18)外,還會引發前列腺癌 (4-8),肺癌 (10,13)和結腸直腸癌(14-16)。可能還增高患膀胱癌的風險(19)。這樣,喝了蒙牛“ 特倫蘇”牛奶就會出現倆種可能性。第一種是按照蒙牛公司的宣傳,IGF-1能以完整無缺的形式通過消化道,在體內發揮所謂的造骨作用。但實際結果是造骨不成(蒙牛公司沒有證明它的(IGF-1)對人才體有增強骨密度,促進骨量增加的作用,即使用大白鼠做的動物試驗,也沒有得到明確的結果),反而很多人可能將患上前列腺癌,或乳腺癌,或肺癌,或結腸直腸癌(這是大量國際醫學研究成果證明了的)以及可能的膀胱癌。這就跡近“謀財害命”了。第二種結果是目前生物醫學知識所認為的:喝進的造骨牛奶蛋白(IGF-1)在胃腸道中被消化、降解,而不會被完整地吸收進血液中,至少對新生兒之外的其他人是如此(見方舟子文)。那么所謂的“造骨牛奶”只不過補充了一些氨基酸(或一些小肽片段)而已。就與喝普通的牛奶完全一樣。結論是:“特倫蘇”牛奶對人體不是有害就是無益,消費者千萬不能光顧,不要上當受騙。 寫到這里,不禁要請問蒙牛公司的首席科學家母先生:您們宣稱OMP是“由蒙牛乳業的科研人員發現并命名的”,這真是一種新發現的蛋白質?若是的話,請問它的氨基酸組成或結構,與IGF-1有那些不一樣?消費者有知情權(生產工藝您們可以保密,或申請專利)。若是IGF-1,這是幾十年前就被發現的蛋白質,您們為什么要欺騙消費者?而更嚴重的是它的致癌作用,您們為什么只字不提?登在“科學”上的這篇有關IGF-1致癌作用的文章,是1998年的事(4),是九年以前的事,這樣重要的文獻您們不可能不讀;而且還有大量關于IGF-1致癌作用的文章,有幾篇研究工作還是以中國人為對象做的 (8, 11)。您們對這么多研究報道卻視而不見,這只能說明您們有意忽悠消費者。您們的科學良知何在?您們作為普通人的良心又何在?這些問題同樣要請教梅方權教授。您是“造骨牛奶蛋白”專家評審委員會成員、中國農業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主任、農業部情報研究所所長兼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憑您的學識和工作條件,若“造骨牛奶蛋白”就是IGF-1,您對它應了如指掌。您為什么不介紹它的主要功能(影響細胞的增殖,分化和凋亡過程)和令人心驚的致癌作用,而僅僅介紹它的“顯著改善骨骼合成代謝,增強骨密度,促進骨量增加,延緩骨骼衰老“等次要功能?!您也是在有意忽悠消費者?國外的科學界是千方百計減低人體血液中的IGF-1水平,以減少患癌癥的危險(9,14, 18)。而您們卻在牛奶中添加大量的IGF- 1,真讓人“匪夷所思”! 生活在這唯利是圖,官場腐敗,是非顛倒,無公平正義可談,人治大于法治,枉法枉判(如武漢和西安幾家法院對肖,方和丁,方等案件的判決)的年代,甚至許多人處于被“逼良為娼”的環境中,要做到“潔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確非易事。但至少可以做到不“推波助瀾 ”,不“招搖過市”,不“以恥為榮” 吧。 最后,還是要請二位科學家和蒙牛公司,明確說明OMP究竟是一種由您們新發現的蛋白質?還是 IGF-1?若您們不加以澄清,一旦喝了“特倫蘇”牛奶,而又患上前列腺癌,或乳腺癌,或肺癌,或結腸直腸癌,憑您們的新產品宣傳內容和大量的國際醫學報道,消費者就有權向蒙牛公司索賠。人命關天,可不是兒戲啊!
申請(專利)號:200610003551.9 申請公開說明書 (12頁) 申 請 (專利) 號: 200610003551.9 申 請 日: 2006.02.13 名 稱: 一種液態奶 公 開 (公告) 號: CN1806621 公開(公告)日: 2006.07.26 主 分 類 號: A23C9/154(2006.01)I 分案原申請號: 分 類 號: A23C9/154(2006.01)I 頒 證 日: 優 先 權: 申請(專利權)人: 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011500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盛樂經濟園區 發 明 (設計)人: 母智深;張 剛;張帆;張冬潔;馬占福 國 際 申 請: 國 際 公 布: 進入國家日期: 專利 代理 機構: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關暢 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液態奶。本發明所提供的液態奶,含有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牛奶50-90;IGF-1 0.25-0.50;乳化增稠劑0.1-0.3;水 8.20-49.6。本發明通過在牛奶中添加IGF-1,基本可以滿足人體的生理需求,能夠促進人體對鈣的吸收,同時,牛奶中營養成分的生理活性在制備過程中還能保持,不被破壞,廣泛適用于兒童、青少年、成年人、孕婦、中老年人以及處于骨骼亞健康的各個年齡段的人群,同時對鈣質吸收差的人群也是有一定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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