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假劣種豬的受害農戶還在增加。本周二,和平縣興旺畜牧發展有限公司無證經營種豬長達三年,所售假劣種豬給養豬農戶帶來嚴重損失的情況經本報曝光后(詳見南方農村報2008年9月9日第7版),當地養豬企業(戶)反響強烈。昨日,記者通過調查核實,河源市和平縣彭寨鎮的兩個養豬戶,也是和平興旺公司銷售假劣種豬的受害者。 據了解,今年春節過后,彭寨鎮養殖戶曾某從和平興旺公司買過10頭二元雜種豬。與三水養殖戶老陳挑選的118頭30-40公斤尚未長成的種豬不同,曾某買進的全是已配種的懷孕母豬,價格為3200元/頭。 與陳家豬場遭遇相同的是,曾某買回的種豬也產下了大量的紅毛豬和雜毛豬。據曾介紹,4月份母豬開始相繼產仔,平均產仔數只有4-5頭,仔豬群中雜毛豬的比例相當高。 彭寨鎮,另外一個養殖戶黃某與曾某在同一天,租同一輛車從和平興旺公司買回10頭懷孕母豬,其遭遇與曾某完全相同。 假劣種豬的受害農戶不斷增加,然而和平興旺公司負責人梁運華卻始終不見蹤跡。9月6日,老陳夫婦二人再次從佛山三水趕往河源和平,希望與公司再次溝通協商此事,但梁依然沒露面。 10日下午,記者終于撥通了梁運華的電話,表明來意后得到的答復卻是“沒有這個事情”,然后就掛斷了。 記者從和平縣畜牧水產局黃漢偉局長處了解到,梁運華對三水老陳投訴種豬問題的解釋是,公司出售的種豬不存在質量問題,豬是養殖戶自己挑選的,應該由養殖戶負責。和平興旺公司非法銷售種豬事件引起當地畜牧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河源市畜牧獸醫局局長葉發興介紹,昨日該局已經派工作組趕赴和平調查取證,和平興旺公司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三年前已經到期,確實沒有銷售種豬的資格,一旦核實該公司有生產經營種豬的事實存在,作為畜牧行政執法部門,市畜牧獸醫局一定堅決依法查處。 究竟還有多少和平興旺假劣種豬的受害者?企業負責人何時才能正視養殖戶投訴的問題?縣市兩級畜牧部門調查的結果究竟如何?養殖戶老陳等是否能夠獲得賠償? 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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