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趙威
梁運華“失蹤”了!
2008年9月1日起,這位和平縣興旺畜牧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平興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手機始終處于“呼叫轉移”狀態。這急壞了300公里之外的佛山三水養豬農戶老陳一家人。
“上半年這么好的行情,我們還在虧本!損失誰來賠?”陳家豬場的麻煩從年初買入118頭二元雜種豬就已注定。但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賣給他種豬的和平興旺公司從成立之初就不具備種豬生產經營的資格,至今已非法經營三年之久。
商品豬苗冒充種豬?
陳家豬場的麻煩從2007年的最后一天開始。
當日,老陳第一次從佛山三水租車趕往300公里以外的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曾在和平興旺公司打工的梁生至今還記得那天老陳買豬的情景,“30頭種豬,均重40公斤,又白又靚”。
到今年5月,陳家豬場共四次從該公司買進二元雜種豬118頭,平均體重都在30-40公斤,總計費用14萬元。
1月底,種豬開始出現異常,陳的妻子回憶,第一批二元雜種豬買回飼養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五、六頭豬身上出現了大片大片的黑色斑點。這一異常的現象相繼出現在后三批種豬身上。
8月27日,記者在陳家豬場內看到,老陳5月份最后一次買入的30頭種豬,已經有七、八頭的頭、臀、背等部位出現了明顯的黑斑。老陳說,這樣的“黑斑”豬大約占和平種豬總數的1/4。
更大的麻煩還在后面。3月份開始,前三批種豬相繼進入配種期,而種豬并沒有表現出正常的發情跡象。在被迫使用了催情劑后,88頭二元雜種豬只有40頭勉強完成配種,配種率不到一半,20多頭性能明顯劣質的“黑斑”豬只能按照比肉豬還低的價格淘汰。
麻煩仍在繼續。7月中旬,第一批配種母豬開始產仔。“頭頭不正常”,說起和平種豬產仔的麻煩,陳氏夫婦禁不住淚流滿面。陳說,這批和平興旺的母豬產仔數非常低,最多的只有5頭;母豬普遍沒有奶水;仔豬中混有大量全身紅毛或者部分紅毛的雜毛豬,生長緩慢。
截至9月4日,陳家豬場內已經有22頭買自和平興旺公司的種豬產仔,產仔總數只有62頭,其中雜毛豬超過1/3;平均產仔數不到3頭,遠遠低于正常二元雜種豬的生產性能。
養豬11年的老陳覺得很窩囊,自己明明挑的是又白又靚的二元雜種豬,為什么養著養著就越長越像三元雜商品肉豬?難道真的是挑花了眼,把商品豬苗當成種豬苗買了回來?
農業部種豬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樊福好博士分析,1/4的二元雜種豬身上出現黑斑,這種現象肯定不正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國內知名豬育種專家表示,仔豬雜毛的比例超過2%,種豬的質量就值得懷疑。
廣東省某國家級原種豬場負責人介紹,市場上選購二元雜種豬大多數以體重在50公斤以上的為主,50公斤以下的二元雜種豬特征還不明顯,與三元雜商品豬苗混淆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這批種豬的價格同樣值得懷疑,“900元/20公斤的價格不可能買到好的種豬”,該負責人分析,該價格甚至還略低于年初15公斤左右的三元雜商品豬苗價格,某些無良企業在當時種豬價格高企、供應脫銷的情況下,用商品豬苗假冒種豬銷售的嫌疑很大。
更讓老陳一家人懊惱的是,陳在購買種豬時,興旺公司既沒有出具《種畜禽合格證》,也沒有當地畜牧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甚至連銷售的發票和收據都沒有。這為幾個月后的麻煩埋下了隱患。
8月31日,老陳在與梁運華電話溝通多次,但沒有得到任何答復的情況下,決定再赴和平縣,希望當面討回一個說法。
種豬場無證經營
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高車水,和平縣興旺畜牧發展有限公司豬場門前沒有掛牌。據縣畜牧水產局負責人介紹,這是和平縣唯一的一家種豬場。
一份來自和平縣工商局的企業檔案登記資料顯示,這家成立于2005年6月2日的牲畜飼養企業,經營范圍包括畜禽的養殖、銷售和飼料銷售,但并沒有注明“種畜禽的生產和經營”。
根據《廣東省種畜禽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凡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憑此證辦理登記注冊。
廣東省畜牧獸醫局畜牧處負責人明確表示,銷售二元雜種豬屬于種畜禽生產經營的范圍。根據《辦法》第九條和第二十條,建立二級種畜場必須經縣及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地級以上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由地級以上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門核發許可證。
9月3日,記者在和平縣工商局沒有查閱到和平興旺公司憑許可證注冊種豬生產經營的紀錄。這家被稱作當地唯一的“種豬場”究竟是否具備生產經營二元雜種豬的資格?
當日中午,南方農村報記者在和平縣畜牧水產局找到了答案。黃漢偉局長介紹,和平興旺公司的前身是縣畜牧水產局下屬的種豬場,在改制之前曾是河源市的農業龍頭企業,當時確實持有市畜牧局核發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2003年前后,梁運華出資幾十萬元買斷了種豬場的所有權,種豬場完成改制,變身為私營企業。
2005年,梁運華和梁石祥兩人共出資50萬元,重新注冊成立“和平縣興旺畜牧發展有限公司”。黃漢偉說,從企業成立至今,縣畜牧水產局并沒有出具審核同意和平興旺公司建立二級種畜場的材料,也沒有收到市級畜牧部門核發給該公司《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通知。
縣畜牧水產局的判斷在河源市畜牧獸醫局得到了進一步證實。該局局長葉發興表示,根據河源市種豬場的審批紀錄,該企業的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在2005年就已經到期,而企業沒有按照規定續辦申請手續,因此“這家企業不是種豬場”。
黃漢偉還介紹,和平興旺公司從2005年至今一直“既賣種豬,也賣商品豬”。場內工人梁生說,和平、東源等地的豬場和養殖戶都來興旺公司買種豬,尤其是去年生意非常火爆。由此判斷,該企業無證生產經營種豬已經三年之久。
一位河源市東源縣的豬場老板一個月前剛剛從該場買進30頭二元雜種豬,與三水老陳一樣,他也沒有拿到豬場應該出具的《種畜禽合格證》和銷售收據或發票。
市畜牧局著手調查
老陳的和平之行依然沒有收獲。
8月31日傍晚,苦苦等待了一天的老陳,終于在豬場見到了和平興旺公司的老板梁運華。但是老陳提出的兩點要求——請梁老板到三水的陳家豬場實地勘察情況;如情況屬實,企業賠償因種豬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部損失20萬元——并沒有被接受。梁以“已經賣出去的豬,就不會承擔責任”的強硬理由,給了老陳最后的答復。
就這樣,老陳與梁運華的唯一一次面對面談判不歡而散。從此開始,梁運華的手機始終處于“呼叫轉移”的狀態,無法接通。9月2-3日,記者在和平縣采訪期間同樣無法與梁取得聯系。
9月2日下午,記者隨縣畜牧水產局的兩位同志一起來到位于陽明鎮高車水的和平興旺公司豬場,但還是沒能找到梁運華本人。當記者詢問三水養殖戶老陳從這里買種豬的事情時,一位自稱是梁運華弟弟的男子說,“沒有這回事,場內的種豬都是在本地銷售”,并且否認兩天前老陳曾經來過。場內的其他員工都以不了解情況為由,拒絕接受采訪。
9月5日,記者從省畜牧獸醫局再次證實,不具備生產經營種豬資格的企業和個人銷售種豬的行為違反《種畜禽管理條例》和《廣東省種畜禽管理實施辦法》。根據《辦法》第三十一條,無許可證而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的責令改正,將原有種畜禽作商品代畜禽處理,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下罰款。
三水陳家豬場希望得到企業賠付的要求,終于看到了一些光亮。河源市畜牧獸醫局局長葉發興表示,該局一定會履行行政主管單位的職責,將馬上安排調查取證,一旦核實農戶反映的情況,立即對和平興旺公司依法處理,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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