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勞動合同法要求所有人員必須辦理三險,但是農民工流動性大,自己也不能保證累積交足十年,將來農村也有可能辦理,所以本人確實不愿交,但政府逼著交,不知怎么辦好?即使交后可以退給農民工,但只是個人交的百分之幾,單位交的百分之幾十便被侵吞了,只能是增加企業負擔,對農民工沒有好處,況且企業都活不下去了,農民總不能都給政府反復修路再挖路吧。不知各位有何高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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