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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藥品之保存與輸送
(1)疫苗易受光線及溫度之影響而迅速減低其效力,故應經常保存於 2 ~ 5℃之冰箱或冷藏庫。不活化疫苗如經凍結對效力有負面影響,故冰箱不可調整過冷,導致疫苗凍結而失效。
(2)輸送疫苗時仍應保持冷藏之狀態(tài),以冷藏車輸送,并盡可能縮短輸送之時間,送達目的地後應隨即放進 4℃冰箱內。如無冷藏車可資輸送,亦應采用保麗龍盒中放置凍結塑膠冰棒 ( 液態(tài)疫苗 ) 或乾冰 ( 乾燥疫苗 ) 方式輸送。
(3)細胞依附性疫苗,如馬列克疫苗之一種一火雞泡疹病毒液態(tài)疫苗,則必須保存於零下 195℃之液態(tài)氮中。保存期間須每周檢查容器內之液態(tài)氮是否即將消失,即將消失即應予補充。
(4)即使國家核定合格之疫苗,如其保存、輸送與使用方法不當,會影響疫苗品質,減少效力。
二、使用疫苗一般應注意事項
(1)首先應詳細閱讀制藥廠所使用說明書,并依照其規(guī)定之用法用量使用。
(2)察看疫苗瓶口有無黏貼查驗合格證及是否逾失效期,如已逾疫苗失效期即不可使用。
(3)疫苗應絕對避免日光之直接曝露。
(4)注射器具應經煮沸或蒸氣高壓消毒,切勿使用化學藥品 ( 酒精、石碳酸等 ) 消毒。
(5)加入稀釋液溶解後之乾燥疫苗應盡速使用,至遲應於 24 小時內使用完畢。
(6)疫苗應使用於健康畜群,如有精神不振、食欲減退、發(fā)熱、下痢或其他病徵應暫緩實施疫苗注射。否則不但不能獲得良好之免疫,并將加重其病情。
(7)不活化疫苗多數添加有佐劑,尤其是油劑較易沉淀。每次以注射筒抽取疫苗前,應激烈搖動疫苗瓶,使疫苗內容完全均勻後抽出使用。
(8)疫苗用完之空瓶及未用完之疫苗均應消毒後廢棄。
(9)詳細記錄使用疫苗之種類、廠牌、批號、失效期、注射日期及注射反應,并妥善保管供為日後參考。
三、雞群飲水投與接種應注意事項
(1)飲水器應以不含消毒藥之清水刷洗乾凈後使用。
(2)不可使用含消毒藥之水或偏酸性或鹼性之水調配稀釋疫苗,應使用蒸餾水。如不得不使用自來水時,為除去自來水中氯之消毒作用,可在 1,000 ml 自來水中,加入約 0.01 公克之 Hypo ( 海波,Sodium thiosulfate ),或放置 1 夜後使用。
(3)接種前應先行暫停供應飲水,夏季約 1 小時,冬季約 2 小時。夏季白晝氣溫較高,為減少疫苗病毒之損失,於清晨氣溫較低時實施飲水投與接種為宜。
(4)調配疫苗之飲水量以 2 小時內飲畢為度,各日齡每蘋調配飲水量如下∶
4 日齡 3ˉ5 ml
4 周齡 30 ml
4 月齡 50 ml
(5)每 1,000 ml 飲水中加入 2ˉ4 公克之脫脂奶粉,有保護疫苗病毒生存之作用。
(6)應準備充足之飲水器,1 群雞中至少有 2/3 之雞可同時飲用水器,并置於適當間隔與距離。
(7)飲水投與接種之前後各 24 小時內,禁止在飲水中添加飲水消毒劑。因有妨礙疫苗病毒在雞體內增殖之虞。
(8)本法較注射或點眼、點鼻簡便而節(jié)省勞力,但免疫抗體之產生不均勻為其缺點。
表 1 飲水投與時稀釋用飲水量
雞 齡 4 日齡 14 日齡 28 日齡 21 月齡
溶解 1,000 劑量之飲水量 5 公升 10 公升 20 公升 40 公升
注∶可依季節(jié)之不同適當增減之。
四、雞群噴霧接種應注意事項
(1)噴霧接種應選擇清凈種雞場由來之健康雞蘋為實施對象,因本法與點眼、點鼻及飲水法相較,有招致嚴重呼吸器病之虞,如患有 CRD 將使 CRD 病情更形惡化。噴霧接種後更須在良好衛(wèi)生管理下飼養(yǎng)。
(2)實施噴霧接種之雞蘋須為 4 周齡以上,并應先經較弱活毒疫苗免疫過者實施之。
(3)稀釋液應於接種前 1 天,放進冰箱冷卻。每 1,000 蘋之稀釋液使用量籠飼者 30 ml,平飼者為 60 ml。
(4)噴霧接種時,應關閉窗戶、換氣扇及通氣孔,并趕至雞舍之一角,上面覆蓋塑膠布更佳。
(5)工作人員應帶口罩與防風眼鏡。
(6)為防止誘發(fā)呼吸器病,可於噴霧接種前後使用抗生素。
五、雞使用疫苗之使用法
(1)新城雞瘟疫苗
可分為活毒疫苗與不活化疫苗二種。
1.新城雞瘟活毒疫苗∶有 B1,B1 type Lasota strain,TCND 等多種。
B1 及 Lasota strain 疫苗以附屬之溶解液溶解後,點鼻或點眼接種於小雞,每蘋 1 滴。噴霧接種時每千劑量疫苗溶解於 60 ml 噴霧之。TCND 疫苗須以肌肉注射方法免疫。飲水投與時依雞齡之飲水量適當稀釋後投與之。
2.新城雞瘟不活化疫苗∶因添加又佐劑易沉淀,故使用前及使用中應激烈搖動,使成均勻懸液後實施肌肉注射,其每蘋注射量如下∶
2 周齡以下 0.2 ml
2 周齡 ~ 2 月齡 0.5 ml
2 月齡以上 1.0 ml
先以活毒性疫苗基礎免疫後再以活化疫苗補強注射 ( 所謂 L ~ K 法 ),則可獲得均勻而堅強之免疫。
介紹日本雞病研究會所推薦之新城雞瘟免疫計畫 ( Vaccination program )∶
(2)雞馬列克病活毒疫苗
有冷凍乾燥疫苗與液劑疫苗二種
使用於初生雛之皮下 ( 頸部或內股部 )、腹腔內或肌肉內,注射量為 0.2 ml。液劑疫苗須保存於零下 195℃液態(tài)氮下。
注意事項∶
1.初生雛孵化後應於短時間內盡速實施疫苗注射,以減少感染本病之機會。
2.液劑疫苗溶解稀釋後應以冰浴冷卻,并盡速 ( 溶解後 1 小時內 ) 使用完畢。
3.經疫苗注射之雛雞,至運送前應保持安靜。注射疫苗後 2 ~ 3 周應隔離飼養(yǎng),以防止未獲得免疫前之感染。
(3)雞傳染性支氣管炎疫苗
有活毒疫苗與不活化疫苗二種。
活毒疫苗與新城雞瘟活毒疫苗同樣,可經由點鼻、點眼、噴霧、飲水投與方式免疫。不活化疫苗則肌肉注射於雞蘋,其用量為 2 周齡以下每蘋 0.3 ml,2 ~ 4 周齡 0.5 ml,4 周齡以上 1.0 ml。
雞傳染性支氣管炎病毒之血清型有多種,但以 Massachusetts 型與 Connecticut 型最普遍,故我國現(xiàn)行疫苗檢驗標準規(guī)定,經免疫之雞蘋須產生 M 型及 C 型之中和抗體,始準予制造及輸入。
(4)乾燥雞痘疫苗
將乾燥疫苗以附屬溶解液溶解後,使用附帶刺針沾疫苗後穿刺於翼膜無血管處。每蘋用量後 0.01 ml。
(5)雞喉頭氣管炎活毒疫苗
將乾燥疫苗以附屬溶解液溶解後,使用附屬之點眼點鼻用具,每蘋點眼或點鼻 1 滴,用量約 0.03 ml。
(6)雞腦脊炎活毒疫苗
以 100 日齡以上之雞群為免疫對象,對該群雞之 2 ~ 5%經口投與 0.2 ml ( 1 蘋雞之投與量 )。如此疫苗病毒即在雞體內大量繁殖并同居感染於同群雞,因而使全群雞獲得免疫。
注意事項∶
1.疫苗投與前觀察雞群之健康狀態(tài),有異常之雞群不可實施免疫。
2.對種雞群投與疫苗時,1 個月以內所產之卵不可供為種卵之用。
3. 1 周齡以內之雛雞如感染疫苗病毒,有發(fā)病之危檢性,故應與疫苗投與雞嚴格隔離。
4.疫苗不可投與未滿 10 周齡之雞群。
(7)雞傳染性鼻炎不活化菌苗
有 A 型菌單價、C 型菌單價及 A 型 C 型 2 價三種菌苗。無論那一種菌苗,其用法用量如下∶
未滿 40 日齡之雞蘋 0.5 ml
40 日齡以上之雞蘋 1.0 ml
均注射於肌肉內。原則上間隔 2 個月注射 2 次。第 2 次注射後偶而會發(fā)生注射局部之暫時性腫脹或跛行。第 2 次注射時應避免注射同一部位。菌苗易沉淀,使用前使用中應搖動混合均勻。
(8)家禽霍亂不活化菌苗
將家禽霍亂菌培養(yǎng)於液體或固體培養(yǎng)基後經菌調整菌液濃度,加入適當不活化劑,再添加佐劑制成液劑不活化菌苗。其用量為∶
小雞、小鴨、小鵝、小火雞 0.5 ml
中雞、中鴨、中鵝、中火雞 1.0 ml
成雞、成鴨 2.0 ml
成鵝、成火雞 4.0 ml
注射於肌肉內。并間隔 2 ~ 3 周再注射 1 次,均能獲得較良好之免疫。
(9)雞傳染性華氏囊炎疫苗
1. 1) 種雞群未經華氏囊炎疫苗免疫,小雞無移行抗體者,使用弱毒株活毒疫苗,以噴霧接種或肌肉注射於 1 日齡雛雞。
2) 種雞群經華氏囊炎疫苗免疫,小雞有移行抗體者,采用中間毒株活毒疫苗,於 14 ~ 21 日齡以飲水投與免疫。
3) 對 16 ~ 20 周齡之種雞群 ( 但須在產蛋前 3 周 ) 則使用不活化油質疫苗,每蘋雞注射 0.5 ml 於腿部或胸部肌肉。但這些種雞群須在 3 ~ 4 周齡接受華氏囊炎活毒疫苗之免疫。如此可經由移行抗體保護小雞至 4 周齡。
2.須於 2 周齡及 5 周齡時各飲水投與免疫各 1 次。種雞群則於 18 周齡時再飲水投與 1 次。將 1,000 劑量之活毒疫苗溶解於 15 公升之飲水中投與,飲水中加入 0.2%之脫脂奶粉以保護疫苗病毒。
3. 1)對小雞使用不活化疫苗注射於肌肉內∶
2 周齡以上未滿 4 周齡 0.5 ml
4 周齡以上 1.0 ml
2)對 10 ~ 16 周齡之種雞群則用活毒疫苗,將雞群中之 5%雞蘋,每蘋雞經口投與 0.2 ml。此經口投與疫苗之 5%雞應平均分布於免疫雞群,以期同居感染於鄰近雞蘋,因而使全雞獲得免疫。
(10)雞產卵下降癥不活化疫苗
使用於種雞群及蛋雞群。於開始產蛋前 2 ~ 4 周,注射於腿部或胸部肌肉或頸部皮下,每蘋雞 0.5 ml。勿使用於 3 周齡以下雞蘋。使用前及使用中應充分搖動混合均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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