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臨床用藥實踐中,發現一些藥物合用后,可產生毒性或副作用,總結出"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即:藜蘆反人參、黨參、沙參、丹參、苦參、玄參、細辛、白芍、赤芍;川烏、草烏反白芨、白蘞、半夏、瓜簍、貝母;甘草反大戟、芫花、海藻、甘遂。
十九畏即:硫黃畏樸硝(芒硝);水銀畏砒霜(信石);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子(二丑);丁香畏郁金;牙硝畏荊三棱;川烏、草烏畏犀角;人參畏五靈脂;官桂(桂枝、肉桂)畏赤石脂、白石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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