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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熱鎮痛藥的合理用藥原則
(1)本類藥物中以阿司匹林、對乙酰氨基酚、氨基比林、雙氯芬酸等解熱作用較好;對炎癥導致的疼痛,其以吲哚美辛、雙氯芬酸、氯芬那酸較好;對抗風濕,以阿司匹林、氨基比林、吲哚美辛較強。另解熱鎮痛藥常與組胺拮抗劑、中樞鎮靜藥、鎮咳藥、抗病毒藥等組成復方制劑,用于感冒的對癥治療。
(2)應用解熱鎮痛藥屬于對癥治療,并不能解除疾病的致病原因,由于用藥后改變了體溫,可掩蓋病情,影響疾病的診斷,應引以重視。鑒于發熱可作為疾病診斷的指標,因此本類藥物僅適用于熱度很高或持續發熱時間較長的患者。此類藥物還具有中等程度的鎮痛作用,對慢性鈍痛如牙痛、頭痛、神經痛、肌肉痛、關節痛及月經痛等有較好的鎮痛效果,而對創傷性劇痛和內臟平滑肌痙攣引起的絞痛幾乎無效。但由于它只對疼痛的癥狀有治療作用,不能解除疼痛的致病原因,也不能防止疾病的發展和預防合并癥的發生,故不宜長期服用。
(3)應當指出的是,發熱是人體的一種保護性反應,當體溫升高時,人體內的吞嗜細胞活性增強,抗體的產生增多,有利于炎癥的修復。但另一方面,發熱會使體力消耗,感覺不適,影響休息,甚至可引起驚厥,年老者、體弱者在高熱驟然降下時,有可能引起虛脫。故在應用本類藥物時,應嚴格掌握用量,避免濫用,老年人應適當減量,并注意間隔一定的時間(4~6h),同時在解熱時,多飲水和及時補充電解質。
(4)為避免藥品對胃腸道的刺激,應在餐后服藥,不宜空腹服藥。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高齡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婦女、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血小板減少癥、有出血傾向的患者以及有上消化道出血和(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應慎用或禁用本類藥物。對有特異體質者,使用后可能發生皮疹、血管性水腫、哮喘等反應,應當慎用。患有胃、十二指腸潰瘍者應當慎用或不用。
(5)如患者對本類藥物或其中成分之一有過敏史時,不宜再使用其他同類解熱鎮痛藥,因為這類藥物中大多數之間有交叉過敏反應。
(6)此類藥物用于解熱一般限定服用3d,用于止痛限定服用5d,如癥狀未緩解或消失應及時向醫師咨詢,不得長期服用。
(7)使用本類藥物時,不宜飲酒或飲用含有酒精的飲料。同時為了避免對胃腸道的刺激,應盡量在餐后服用。
(8)本類藥物中僅限復方制劑的活性成分,有些毒性較大,如氨基比林可導致粒細胞缺乏;非那西丁可損害腎功能,嚴重者可導致腎臟乳頭壞死,長期使用也可誘發成癮性;為此,雖《國家非處方藥目錄》中限定僅作為復方制劑并限定劑量,但其復方制劑目前在廣泛使用,對其毒性不可忽視,不可隨意濫用。
(9)吲哚美辛雖解熱鎮痛作用強,但口服后所致的不良反應較重,常見為頭痛,發生率約為21%~50%,其次為惡心、胃燒灼感、胃痛、消化不良等反應;雙氯芬酸有導致骨髓抑制的可能。基于安全的考慮,《國家非處方藥目錄》中暫限定作為局部外用。布洛芬雖對胃腸道的刺激小,不良反應的總發生率甚低,在各種非甾體抗炎藥中屬耐受性最好的一種。常見的反應為惡心、嘔吐;其次是腹瀉、便秘、燒心、上腹部痛;偶見有頭暈、頭昏、頭痛和斑丘疹性紅斑或麻疹性皮炎及全身瘙癢的報道,并可發生尿潴留和水腫,故有心功能不全史的患者應慎用,腎功能明顯障礙的患者使用此藥有發生急性腎衰竭的報道,故腎功能不良者應慎用,并作嚴密監護,妊娠及哺乳期婦女也禁用。
(10)近期文獻報道,高選擇性的環氧化酶-2抑制劑(昔布類)所致心血管事件和胃腸出血的不良反應大于其他類NSAID,伴有心臟病史者,可使NSAID致并發癥的危險性的幾率增加,應予慎用并嚴密觀察。同時注意昔布的類磺胺反應,昔布類藥對磺胺藥有過敏史者宜慎用,國外已有19例類磺胺反應的報道。
[ 本帖最后由 野青蒿 于 2007-11-30 13:1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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