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在問題
近幾年來,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努力,動物免疫工作全面開展,動物免疫率不斷提高,免疫耳標佩戴情況良好。但從我縣幾種動物重大疫病的監測統計情況看,免疫動物的免疫抗體水平還較低,免疫質量令人擔憂。在交通便利,動物、動物產品流動頻繁、引種任務繁重的條件下,極易引發動物疫病。 2 主要原因
2.1 認識不到位
2.1.1 個別鄉鎮“動物防疫工作"未得到真正落實,從而導致動物防疫工作宣傳發動不力,組織落實不到位,人員、經費、物質等相關問題未得到及時解決。
2.1.2 動物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經營意識差,拒絕免疫、逃避防疫等違法行為頻繁發生。
2.2 投入無保障
2.2.1 生物藥品混亂。很多獸藥經營部門都私自經營生物制品,造成生物制品使用、保管等出現問題。
2.2.2 防疫經費到位少。大部分地方都把“防疫費”當作純粹的“服務費”對待,沒有切實可行的收取辦法,導致防疫費收取難。
2.2.3 缺乏冷鏈設施。個別鄉鎮的冰箱、冰柜缺乏,存貯疫苗條件差,導致疫苗效價降低,質量難以保證。
2.3 動物防疫隊伍不穩定 ,人員素質差。
2.4 工作落實差
2.4.1 很大一部分鄉監督所都以“政府給錢就買藥,政府組織就打針”的消極被動心態對待動物防疫工作,致使落實差。
2.4.2 個別工作人員不遵守動物免疫操作規程,或注射部位不準,或過深過淺,甚至不按要求稀釋生物藥品,導致免疫注射劑量不足,免疫效果差。
3 應對措施
3.1 大力宣傳動物防疫法律法規
3.1.1 采取學習班、專題會議、廣播電視等形式大力宣傳《動物防疫法》及各項管理條例,把動物免疫工作納入當前農村中心工作,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來抓,落實到村社、人頭,形成社會強有力的監督力量。
3.1.2 對動物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者有針對性地使用傳單、資料、標語、黑板報等形式廣泛宣傳、耐心講解,提高經營者法制意識,使廣大群眾家喻戶曉,形成懂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3.2 建立動物免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 根據國務院14號文件關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要求,落實縣、鄉鎮長為動物防疫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縣、鄉鎮長及畜牧部門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簽定動物防疫目標責任書,將動物防疫的目標和責任分解到相關人員頭上,確保責任落實、任務落實、措施落實,保證動物免疫工作順利開展。按照“動物疫病的測報、預防等公益性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的要求,將防疫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為開展動物防疫工作奠定基礎。
3.3 做好動物防疫監督工作
3.3.1 對動物免疫標識進行監督。凡進入流通環節的動物,必須具備規定的檢疫證明和免疫標志,凡無規定免疫標識和檢疫證明的,必須進行補免補檢,并加倍收取檢疫免疫費用。
3.3.2 對生產、經營者實施監督。對逃避檢疫、拒絕免疫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達到“以檢促防”的目的。
3.3.3 對動物免疫技術人員監督。實行嚴格免疫接種程序、嚴格消毒、獸醫親自打針、一畜一針頭等制度,并按全省統一規定進行免疫記錄。對不按規定進行動物免疫和動物免疫耳標管理的單位、個人,依據有關管理制度,進行嚴格查處。
3.4 認真開展動物疫病監測檢驗工作,及時有效地掌握疫情動態和免疫效果,為動物免疫工作提供科學依據,為動物疫情公開發布奠定基礎。
3.5 結合獸醫體制改革,加大對動物防疫人員職業技能鑒定力度和業務技能考核,對動物防疫人員逐步推行從業許可制度,對動物檢疫人員逐步推行檢疫人員聘用制,造就一支作風好、業務精的職工隊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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