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某公司采購豆粕,合同指標為CP>43%,水分<12.5%,到貨檢測為CP=42.4%,水分=12.3%,原料部將結果通知供應商,廠家不認可,派業務員到公司,在品管陪同下,廠家業務員自己采樣,將樣品交同一化驗員重新測定,結果為CP=43.1%。
以上情況水分誤差在標準范圍之內,可以協商解決。蛋白誤差首先是第一次結果出來如果低于采購合同必須對原樣品進行復檢,然后再庫取樣品進行復測(做平行樣),結果出來如果和第一次一致的話再通知采購部! |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互聯網,僅供畜牧人網友學習,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010-82893169-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