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政府人員利用非瘟勒索受賄,判了!
近日,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在“非洲豬瘟”疫情防控期間收受賄賂、敲詐勒索偷運生豬者財物的原筠連縣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李某某、蔣某某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106000元;判處被告人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104000元;對二被告人退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蔣某某、李某某均系筠連縣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自2019年3月起,二被告人經筠連縣農業農村局安排,在某報檢點參與防控非洲豬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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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5 11:52 上傳
2019年6月至10月,二被告人在履行工作職責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收受偷運生豬的歐某某、龐某某、王某某等人現金共計37000元后,違規將他們放行。二被告人還利用國家機關工作員身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手段,強行索取偷運生豬的聶某某現金20000元。
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國家機關工作員身份,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手段,強行索取偷運生豬的肖某某、王某某現金共計118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某、李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蔣某某、李某某利用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一特殊身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手段,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二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繳贓款,予以從寬處理。根據二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百日行動進行中,7月生豬調運管理再升級
為了更好控制非洲豬瘟疫情,減少養豬朋友的經濟損失,農業農村部從6月份開始了違規調運生豬的百日專項打擊行動,現在又再次出手,從7月1日開始對生豬收購販運實行統一電子編碼,養豬的朋友可要關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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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5 11:52 上傳
生豬販運車輛全國統一編碼
自7月1日起,從事生豬收購販運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微信小程序“牧運通”(以下簡稱“牧運通”)登記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單位地址或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等基礎信息,實行全國統一編碼。備案完成后,會生成全國統一電子碼。備案畜禽運輸要注意,這些車輛有效期為一年,到期要及時進行續期。這些車輛在生豬運輸中,要及時在該程序行程登記、洗消登記中填寫相關檢疫地區、消毒記錄,做到有跡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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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5 11:52 上傳
對生豬收購販運中違規行為零容忍
在生豬收購販運中,對沒使用經過備案車輛、不按照要求進行消毒、未進行嚴格檢疫等違法違規販運情況錄入牧運通系統。出現一次違法違規記錄的,在以后申報檢疫時,對該批次的生豬檢測數量不低于30%,出現兩次及以上的直接暫停受理檢疫申報,可以說是做到了零容忍。
在生豬收購販運中,加入車輛運輸信息定位管理,各種信息統計上報,雖然增加了生豬調運難度,但卻讓生豬運輸更加安全,一旦出現問題,可以及時追本溯源,減少養豬朋友的損失,你對這種行為支持不?下方發表你的看法。
來源:筠連法院、農業農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