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國家海關總署發布2018年第51號公告,取消部分產品的進境動物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的辦理,其中包括海關編碼2309901000的制成的飼料添加劑。
自6月1日起,進口屬于該類別的飼料添加劑,國內收貨企業不需要提前辦理“進境動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但貨物入境應該按照規定申報,并依法接受檢驗檢疫。
在此提醒各位進口商,自3月1日發布添加劑準入企業名單,需要進口商提前確認供貨商企業是否在準入名單,不在名單的無法出口到中國,需首先進行準入,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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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客戶朋友跑來問我關于海關總署發布2018年第51號公告,取消部分產品的進境動物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的辦理。指的是自6月1日起,列在名單內的國內收貨企業不需要提前辦理“進境動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但貨物入境應該按照規定申報,并依法接受檢驗檢疫。好多客戶沒有區分開 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和海關總署檢驗檢疫準入,誤認為是一回事。
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是國內收貨企業在進口口岸商檢局辦理的。
而海關總局檢驗檢疫準入(即加入允許輸華名單)是境外企業需要辦理具備的資質。
在此提醒各位進口商,需要提前確認供貨商企業是否在準入名單,不在名單的無法出口到中國,需首先進行準入,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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