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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調查了解生豬規模養殖增長情況、大型養殖企業異地發展、擴張計劃及環保模式、環保成本等問題,2017年9月至12月,中國畜牧業協會豬業分會派出多組人員對黑龍江、吉林、貴州、廣西、云南和海南等省區內規模較大的養殖企業進行了調研。
調研的企業涉及溫氏、正大、牧原、正邦、雛鷹農牧、大北農、天兆、德康牧業、鐵騎力士、四川齊全、金新農等20多個規模養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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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9 09:37 上傳
現將調研情況匯總如下:
一、調研背景
隨著2017年底前關閉或搬遷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最后期限的臨近,各地清退豬場的力度不斷增大。隨著環保整治行動不斷升級,散養戶和小規模生豬養殖場大量退出。拆遷消減的產能缺口給大型養殖企業帶來了擴張機會。據媒體不完全統計,2016年,農牧業上市公司養豬類項目投資合計414.43億元,153個養豬項目覆蓋了國內22個省份及海外的越南市場,與2015年38個養豬項目以及2014年22個養豬項目相比,增長幅度超過8倍。根據部分公布的信息匯總,這些項目完全投產后,每年將增加2700多萬頭的生豬出欄。
2016年以來,大企業增加的生豬產能究竟有多少,增長幅度是否也像投資增幅那么巨大?中國畜牧業協會豬業分會秘書處工作人員分多次赴東北和西南等相關省區開展調研,對企業未來計劃、養殖用地、土地儲備、環保投入、環保模式及成本等問題進行了詳細了解。
二、主要結論
(一)規模養豬企業產能擴張速度總體有放緩跡象
對6個省區的規模企業調查表明,所調查企業的2016-2020年生豬規劃產能為出欄3545萬頭,2016-2017年實現新增產能為出欄肥豬516萬頭,占規劃產能的14.5%,正在新建的豬場產能為出欄699萬頭,占規劃產能19.7%。
調研企業中,上市公司2016-2017年實現新增產能為出欄肥豬301萬頭,占所規劃產能的14.5%,正在新建的豬場產能為出欄343萬頭,占規劃產能16.6%。與上市公司公布的投資增速相比,已經實現的產能和正在新建的產能增速實際都很低。非上市公司2016-2017年實現新增產能占規劃產能的比例接近上市公司,占比為14.6%。不同之處在于,非上市公司正在建設的豬場產能占規劃產能比例較高一點,為24.2%。
規模企業新增產能和即將增加的產能增長幅度與企業雄心勃勃的計劃相比,可以明顯感覺產能擴張放緩。
(二)環保政策嚴厲,難以實現種養結合是生豬產能擴張的最大阻力
在調研中,了解到環保是最大的阻力。一是企業普遍反映新建豬場環保審批難,費心費力,耗時長。各地環保部門對相關法規的理解與執行差異較大。有些地方,環保部門要求豬場必須對廢液處理達到農業灌溉標準,而不管豬場周圍是否有可以利用養殖廢液的土地,用“達標排放”來代替“資源化利用”,監管方式僵硬、不合情理。相似的條件,有些地方可以通過審批,有些地方就不可以。即使周邊的土地是本集團公司的,豬場尿液也必須處理成灌溉用水才能澆灌田地,而不能當成肥水資源化利用。農墾系統的企業面臨的問題最典型。二是,養殖企業有地建設豬場,但很少企業有足夠的土地用來資源化利用養殖場廢液。多數豬場周邊有土地可以消納,但是土地不是本企業所有,多數情況下是分散農戶擁有。種養不能實現有機結合。這其中原因有很多,如土地屬于多個農戶,養殖企業難以一家一家談判;種植業一方難以溝通達成使用沼液協議或者隨意毀約;企業建立輸送沼液管道面臨收昂貴過路費;種植業灌溉有時間次數限制;建設田間存儲池等水利設施投入大;輸送管道時常被人為故意破壞,維護管理難;輸送管道被破壞后廢液泄露造成污染面臨嚴厲處罰。比較典型的是海南的一個規模養殖企業花費100多萬建立管道等設施將沼液輸送灌溉周邊農田,最后被迫全部拆除,再花費高額資金建設廢水處理廠將沼液處理成農業灌溉用水。還有一個企業豬場本來可以存欄1000頭能繁母豬,因為環保關難過,為避免環保處罰,只養殖200頭能繁母豬。
(三)無足夠的養殖用地是規模企業產能擴張放緩的另一個原因
用地困難是生豬養殖業發展的一大瓶頸,這與環保政策以及我國特殊的國情有關。一是各級政府在土地規劃中,沒有留出專門的畜禽養殖用地。二是環保影響之下,規模化生豬養殖對土地需求高。由于環保對養殖場選址及廢棄物處理提出了嚴格的要求,所以養殖場被要求遠離水源及村莊地區建設,造成了養殖場選地用地比較困難。從調查情況看,即使是在東北尋找養殖用地難度也很大。東北地區的基本農田、基本草原、濕地保護區等劃定后能夠用于養殖的土地就很少了。如果是耕地、林地或草原等,還會涉及繳納復墾、復原費用,按平方米計費且費用較高。只有少數進入東北較早的企業拿地較多且便宜,多的拿地10多萬畝。后期進入的企業拿地費用大幅度增加,而且遇到很多困難。部分企業已經開始改變規劃,減少或減緩投入。在西南貴州、云南等地,尋找養殖用地則更加困難,而且平整土地費用高。當前受環保因素影響,許多企業在用地審批上遇到很多困難,進展速度很慢。
(四)規模豬場環保投入較大,運營費用較高
所調研的企業多數采用干清糞模式,固體廢棄物加工成有機肥或直接由周邊種植業從業者收購,尿液收集通過后進入沼氣罐厭氧發酵,然后再次固液分離,液體一般都通過設施處理達到農業灌溉標準,部分地區周邊有田地的養殖企業直接將沼液通過管道等途徑灌溉周邊田地或果園。不經處理直接資源化利用的豬場幾乎沒有。所以,多數企業在環保上的投入都比較大。調查顯示,多數豬場環保設施投資占固定資產投入的比例在10%左右。有些先進的種豬場環保投入比例更高一些,比如在東北某企業建設的原種豬場里環保投入占固定資產比例高達23%。海南的豬場建設總投入相對比別的省區要少,故環保投資占比更高些。例如,所調研的一個10萬頭出欄的豬場環保投入占固定資產投入15%左右。廢棄液體處理環節運營費用一般在2.7-6.5元/噸,平均為4.5元/噸。
三、建議
(一)繼續加強監測,引導企業適度擴張,維持行業生豬產能緊平衡
繼續加強監測,定期收集、匯總、分析種豬生產數據,撰寫月度報告,及時發布《生豬生產形勢月度報告》,引導企業適度擴張生豬產能,穩定生產。目前生豬產能基本合適,生豬供需維持緊平衡,對行業發展有利。除了及時發布實時監測信息外,中國畜牧業協會豬業分會年初在中國豬業發展大會等多次提示生豬養殖企業“切忌在市場形勢好時頭腦發熱,盲目擴張,要掌握好發展節奏,實現低成本擴張”。目前看,這些措施是有成效的。
(二)建議農業部門或協會與環保部門聯合組織基層環保執法人員培訓考察,加深環保部門對養殖業的了解
調研中發現,環保部門對達標排放和資源化利用在不同地區理解差異較大,養殖場周邊有土地足夠消納養殖場的糞尿,這屬于資源化利用,不屬于污染物排放,則不應該按照污水達標排放來管理。本來種植業需要大量有機肥(包括水肥和干糞肥),但部分地區環保部門為避免環保督察擔責,不顧實際情況,一刀切地強制要求所有養殖場必須進行沼氣生產并將沼液處理成達到排放標準的水再上田澆地,這本身就是資源的嚴重浪費。農業部門或協會若能聯合環保部門,對地方環保執法部門進行適當的培訓,提高其執法水平,并考察多種形式的典型的資源化利用的生豬養殖場,加深基層環保部門對相關法規的理解和對畜牧業生產的了解,對不屬于排放的幾種情況達成一致的認可,減輕規模養殖企業在環保上的投入和審批環節的難度,必將有利于養殖業的健康發展,也有利于社會資源的綜合利用。
(三)建議從體制的角度打通種養結合的障礙
現在種養不能有機結合的關鍵,在于多數情況下,農村土地承包到戶,使用權歸農民個人所有,承包土地的農戶沒有動力使用有機肥,更沒有動力去配合養殖業完成糞尿資源化利用。規模養殖企業在這方面舉步維艱,不得不斷地加大環保投入,花費了大量時間、金錢和精力、物力。這需要從機制、體制上做根本的變革。從根本上擴大有機肥的市場空間。建議政府合理補貼引導、提高農戶使用有機肥的積極性,完善法規強制種植業使用有機肥。將保持土地肥力和有機質含量等制定成標準納入法規,成為土地承包者必須履行的責任。政府可以成立一個種植業、養殖業共同參與的公益性組織(或企業),專門負責土壤肥力測定,科學測土配方施肥,鼓勵采用制造有機肥方式處理病死畜,推動規模養殖業廢棄液體的資源化利用。也可采取政府集中采購、低價或免費供給農戶使用、企業合理繳納一定處理費用等多種方式,解決公益性組織(或企業)運營問題。還可以將養殖業糞尿資源化利用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病死畜無害化處理、沼氣工程等項目結合起來,真正將項目資金用在實處,解決實際問題。這需要政府拿出魄力,打破條塊分割、部門利益的阻擾,首先從行政管理上實現種植業、養殖業和環保上的融合。
(四)科學規劃,合理提供養殖用地
目前,多數地區對劃定禁養區、限養區比較積極,但對于適合養殖的區域并不指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從有利于發展畜牧業的角度出發,盡快制訂養殖規劃和用地指標,盡可能滿足畜牧業用地,搞好現代畜牧業示范區和規模養殖基地建設。要結合畜牧經濟的發展需要、環境、疫病防控等因素,科學制訂畜牧業養殖用地規劃,劃出適宜養殖區,根據環境承載量確定養殖數量。只有畜牧業的健康發展,才能有力的促進種植業和肉食品加工業及飼料加工業的發展,促進糧食的就地轉化和使農民增收。同時,還可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畜牧業是促進以農業為主地區快速發展的重要產業,是促進產業扶貧的重要途徑,是連接種植業和加工業的具有導向性、帶動性的重要產業,需要引起各級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任何不重視畜業甚至歧視畜牧業的觀念和做法都是錯誤的。
(石守定 張廣安 宮桂芬 韓玉國 趙一寧 中國畜牧業協會豬業分會)
來源:豬業分會 中國畜牧業協會豬業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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