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國家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辦公室要求,近日,湖北省對三聚氰胺問題乳粉發出最后通牒:全省所有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銷售、藏匿2008年的問題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產的未經檢驗三聚氰胺的乳粉。 通知要求,仍持有上述問題乳粉的單位及人員要立即主動上繳,生產環節的上繳至當地質監部門,流通環節的上繳至當地工商部門,餐飲服務環節的上繳至當地衛生部門,其中武漢市上繳至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含乳飼料生產企業的上繳至當地農業部門。 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主動上繳的,可免于處罰; 逾期拒不上繳的,一經發現,將依法從重處罰并給予嚴厲打擊;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省食安辦歡迎公眾對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生產、經營、藏匿問題乳粉及其相關線索的,可向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質監、工商、衛生、農業、公安等部門舉報,一經查實,各地根據有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省食安辦投訴舉報電話:027-87253632;省質監局投訴舉報電話:12365;省工商局投訴舉報電話:12315;省衛生廳投訴舉報電話:027-87215187;省農業廳投訴舉報電話:027-87272218;省公安廳投訴舉報電話:110。 本文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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