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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完美,但是理想的結局----釣魚島沖突之我見

      [復制鏈接]
    11
    發表于 2010-9-30 10:03:17 | 只看該作者
    說句話就被扣上“漢奸”高帽子: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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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這位明白的看出了有人的別有用心---我說句話就是“讓日本人進宛平城”?  發表于 2010-10-7 20:10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互聯網,僅供畜牧人網友學習,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010-8289316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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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發表于 2010-9-30 10:03:21 | 只看該作者
    打開你的電話,我打不通

    [ts]謀易 于 2010-9-30 10:05 補充以下內容[/ts]

    吧固定電話給我,我打給你

    [ts]謀易 于 2010-9-30 10:08 補充以下內容[/ts]

    呵呵,你實在不接電話就算了,你算個男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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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方便,工作時間---我中午就送修,他們會協調給我一臺備用的,下午吧。  發表于 2010-9-30 10:08
    真的摔壞了,我修理去。 你的回復太具有殺傷力了,我不能不激動----我不激動,就被別人當漢奸了。  發表于 2010-9-3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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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樓主| 發表于 2010-9-30 10:09:57 | 只看該作者
    謀易,我因為你含血噴人把電話摔壞了,你想說什么,就在帖子上說!這樣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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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發表于 2010-9-30 10:10:00 | 只看該作者
    把工作電話給我

    [ts]謀易 于 2010-9-30 10:10 補充以下內容[/ts]

    工作電話我也打了,沒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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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樓主| 發表于 2010-9-30 10:11:59 | 只看該作者
    孤城不騙人----我在《國色朝酗酒,天香夜染衣》中,就表明過我不騙人----手機的事,愛信不信----我真的中午送修,下午他們會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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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樓主| 發表于 2010-9-30 19:14:54 | 只看該作者
    這個帖子不是恢復不恢復的問題,是怎樣恢復的問題。

    與謀易無關,與畜牧人有關!引用一段話,“有句中國的話,叫“請神容易送神難”。在我們自己的電視劇里經常可以看到,有骨氣有地位的人被錯抓,如果要放,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沒有正名,如何就放,沒有正聲如何去接。如今,日本想抓就抓了,目的達到后,立即又放了。真是抓也容易,放也輕松。”

    我不是被抓走的船長,論壇也不是日本政府開的,你們論壇如此無禮之至,想刪除就刪除,達到目的了,就說恢復就恢復,有那么簡單嗎?你恢復了多少?真相是什么?

    我現在不說,我等你論壇自覺處理!

    我雖然和王統石頗有私交,但我公私分明,我不會因為他就放過你們!你們把我們普通會員當什么了!我不可能不讓你們論壇給個說法的。

    葉赫娜蘭.孤城 于 2010-10-1 21:34 補充以下內容

    第二天。

    葉赫娜蘭.孤城 于 2010-10-2 20:29 補充以下內容

    第三天。

    葉赫娜蘭.孤城 于 2010-10-3 15:47 補充以下內容

    第四天。

    葉赫娜蘭.孤城 于 2010-10-4 00:44 補充以下內容

    第五天。

    葉赫娜蘭.孤城 于 2010-10-5 21:42 補充以下內容

    第六天。

    葉赫娜蘭.孤城 于 2010-10-6 09:00 補充以下內容

    第七天。

    到了明天,就7天已過。

    葉赫娜蘭.孤城 于 2010-10-7 20:11 補充以下內容

    七天已過。

    點評

    論壇要給個說法,我給你們處理的時間,按《圣經》的習慣7天!今天是第一天!  發表于 2010-9-30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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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發表于 2010-10-7 21:52:55 | 只看該作者
    淡定,不要傷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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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樓主| 發表于 2010-10-8 15:48: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 崔若偉


        對父罵子,史無前例;巧言令色,信口雌黃;保藏禍心,或遭天譴?!

    “禍不及子妻”!電話打進來謾罵時,留下“和氣”了嗎?還有“和氣”可傷嗎?

    (事先通知,不可謂不禮。
    引而不發,不可謂無讓。
    給對方留下處理時間,不可可謂失節。
    當時沒有對罵,不可謂弗忍。
    不敢獨專,而拿出來讓大家判斷,不可謂背義。
    尊師道,不可謂不孝。
    崇正理,不可謂不忠。
    沒有在人格上凌駕于失禮之人之上,尊重哪怕不值得尊重的人,僅僅因為“人格”二字,不可謂不仁。
    說留7天時間,就留7天時間,不可謂不信!

    忠孝節義禮讓忍仁信,我這樣做,不算傷了和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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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發表于 2010-10-8 23:47:17 | 只看該作者
    呵呵 全部看完了,考實說我也會罵你.也會刪你的帖,其實雙方都會錯了意.另外潘金蓮的比喻並不是謀易兄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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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發表于 2010-10-9 00:55:59 | 只看該作者
    孤城都說了:“----當然,只是我的看法,個人看法。”
    刪帖是不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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