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定于2010年12月21日在安徽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及相關聯網市場舉行國家政策性糧油競價銷售交易會,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競價銷售國家臨時存儲菜籽油10萬噸,國標四級質量標準。分省數量:
江蘇(1.7萬噸)
浙江(0.1萬噸)
安徽(1萬噸)
江西(0.6萬噸)
河南(0.8萬噸)
湖北(2.5萬噸)
湖南(0.8萬噸)
四川(1.4萬噸)
貴州(0.6萬噸)
云南(0.5萬噸)
具體交易的品種和數量如有變化,以即時公告及清單為準。
參加競價交易的買受人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推薦的食用油加工企業和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企業。每個企業單次最高購買量不得超過5000噸,且不得超過本企業30天的用量(即小包裝日罐裝能力乘以30),一個月內累計購買數量不得超過本企業45天的用量(即小包裝日罐裝能力乘以45)。買受人必須承諾:所競買的食用油要盡快運回本企業生產小包裝油,并及時投放市場,保證合同到期日后30天內全部投放完畢,以增加市場供應量。不得在其他企業(單位)代儲,不得直接銷售或轉賣散裝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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