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ton id="imseu"></button>
  • <rt id="imseu"></rt>
    <li id="imseu"><source id="imseu"></source></li>
  • <button id="imseu"><input id="imseu"></input></button>
    <table id="imseu"></table>
  • <strike id="imseu"></strike>

    畜牧人

    標題: 未來將建立完善的病死豬收集體系 [打印本頁]

    作者: 畜牧編輯    時間: 2013-10-24 09:27
    標題: 未來將建立完善的病死豬收集體系


      近日,農業部印發《建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試點方案》。《方案》提出,要探索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有效運行機制,建立完善病死豬收集體系。同時,大力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快推進育肥豬保險工作,防止病死豬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方案》要求,年出欄100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合作社及龍頭企業必須對養殖過程中的病死豬做無害化處理。而年出欄5000頭~10000頭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必須建設一座存放病死豬的小型冷庫;年出欄1000頭~5000頭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必須配備一臺存放病死豬的低溫冰柜;鄉鎮或村根據生豬飼養情況設立1個或幾個病死動物集中收集點,建設冷庫,購置冰柜以及短途運輸設備等,作為生豬散養戶病死豬的臨時存放點。

      《方案》強調,加快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提高養殖質量;改善養殖環境條件,提高獸醫服務水平,降低動物死亡率。進一步加大標準化規模養殖的投入力度,支持規模養殖場(戶)、龍頭企業、養殖專業合作社完善基礎設施,加快推動養殖業標準化、規模化、生態化、科學化發展。

      此外,要積極探索實施有效的財政政策,建立無害化處理與保險聯動的機制,加快推進育肥豬保險工作,有條件、有意愿的地方可按規定實施育肥豬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出險生豬理賠的條件是必須實施無害化處理。試點省要對養殖場所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等給予適當補助,并加大對專業化無害化處理廠的投入力度。

      根據《方案》,本次試點時間為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來源:農業部


    作者: 自由的飛翔49919    時間: 2013-10-24 21:14
    病死豬,需要解剖分析病情的就解剖,不需要解剖的可以高溫處理,再利用做飼料




    歡迎光臨 畜牧人 (http://www.www12347.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主站蜘蛛池模板: 怀仁县| 屏东市| 庆安县| 原平市| 平泉县| 东乌珠穆沁旗| 台南县| 五原县| 罗源县| 庄浪县| 甘泉县| 邓州市| 安阳县| 台北市| 攀枝花市| 商河县| 望江县| 伊春市| 晋中市| 商丘市| 潼南县| 乃东县| 聂荣县| 旅游| 盐山县| 武夷山市| 林西县| 军事| 鄢陵县| 调兵山市| 伊吾县| 明溪县| 库车县| 西乌珠穆沁旗| 德化县| 名山县| 佛坪县| 石林| 江达县| 玉林市| 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