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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牧人

    標題: 誰在端起碗“吃肉” 放下碗“驅豬” [打印本頁]

    作者: 冬天的太陽1    時間: 2013-1-7 09:05
    標題: 誰在端起碗“吃肉” 放下碗“驅豬”
      城市如人一樣,富裕了、體面了、闊氣了,難免會有所膨脹,想法也會有別于過苦日子的時候。最近幾天,深圳一位副市長“今天的深圳不適合養豬”的雷語,便給人如此感覺。

      “城市要發展,萬惡豬為首?”網友的追問很有意思,不妨來看看深圳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

      “驅豬令”為了誰的利益?

      12月20日,深圳市違法養殖整治工作現場會在光明新區舉行,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表示,今天的深圳不適合養豬,合法的養豬戶要通過產業轉移搬離深圳。

      一句話驚出聞者一身冷汗,難道今后深圳人將與豬肉說拜拜?為啥深圳不適合養豬?對此,呂副市長給出的解釋是:當年深圳寶安養雞、養豬出口香港賺取外匯,是為了解決經濟上的問題。但這么多年過去了,深圳的土地承載力已難以為繼,城市開放度、排污總量和汽車保有量等等已讓深圳不堪重負。深圳合法的養豬戶要通過產業轉移、補貼機制搬離深圳,違法養殖戶更不可能保留。他特別強調,“違法養殖絕對不能容忍!違法養殖戶大部分不是深圳人,沒有申請生產經營證,也沒有任何排污措施,更沒有食品安全監管。不可能想來就來,想養就養,想占地就占地,想排污就排污。”

      副市長發了一大串牢騷,甚至上升到了“土地承載力”、“排污總量”、“城市開放度”的高度,可見,老話里“渾身是寶”的豬,在深圳高層眼里已經不再招人待見。當然,對于廣大市民“解嘴饞”的生理需求,副市長也指明了化解之道,“深圳人吃豬肉無法自給自足,只能通過區域合作、在內地城市建立‘菜籃子工程’等措施來解決。”

      看來,深圳是鐵了心要和豬說“分手”了,只是斬斷情緣的理由顯得有些“不著調”。

      客觀地講,養豬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環境臟亂是不爭的事實,但若將其升格為城市污染的一大“元兇”,未免有點“高看”豬了。與那些“現代工業”帶來的污染相比,豬制造的“臟亂”實在有些微不足道。更何況,養豬與養雞養鴨一樣,是人類香火傳承的一個基礎產業。政府可以通過控制養殖規模、規范養殖行為,將養豬的“臟亂”降到最低,但卻不能因噎廢食將其拋棄。

      這里有個例子,地處北歐的丹麥是世界上最大的豬肉出口國,占世界豬肉出口總額的23%。養豬業成為丹麥農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的重要支柱產業。然而,丹麥是眾所周知的“童話王國”,不僅因為安徒生的緣故,更因為其環境的優美和整潔。實際上,世界上三大豬肉出口國丹麥、加拿大、美國都是環境治理非常好的國家。既然國外在養豬的同時,能夠避免環境的污染,深圳為何就不能效仿呢?

      如此來看,打著環保大旗對養豬業進行“清場”,實在牽強可笑,如果深圳方面真心想在環境保護上有所建樹,完全可以大刀闊斧地拿工業污染開刀,而不是“跟豬過不去”。倘若其他城市也都矯情地站在自家“一畝三分地”上草木皆兵,百姓“菜籃子”里的豬肉又從何而來?所以,因擔心環境污染而忍痛“割肉”的說法,根本就站不住腳。

      再來說城市開放度,筆者注意到,點燃留言板的一個“話柄”,便是那句“違法養殖戶大部分不是深圳人”。雖然呂副市長沒有明確點出“外地人”三個字,但傾向性極強的言詞,還是刺痛了很多人的耳膜。有人聯想起前幾年深圳對“外地”小商小販的清理,得出結論:深圳真的已經沒有容下“外地人”的雅量了。也有人認為深圳是在“卸磨殺驢”,當年養雞養豬能賺外匯時就放任自流,想來就來,想養就養,想占地就占地,想排污就排污,沒合法手續、不合規范要求可能也被默許;如今經濟上的問題解決了,便急于卸下“包袱”,將外來養殖戶一腳踢出深圳,這未免顯得太過勢利,也缺少一個大城市應有的擔當。

      網友的“炮轟”言詞激烈,雖然有“拖把”之嫌,但卻反映了網絡上真實存在的一種情緒。事實上,這種情緒早有苗頭,之前在東莞打出“歡迎新莞人回鄉創業”口號時就曾“泛濫成災”,當時反對者曾痛斥東莞“喪失感恩之心”。如今從深圳傳出的聲音,不過是這種“不良情緒”的延續罷了。

      仔細端詳副市長這番極具“含金量”的高談闊論,耐人玩味的文字還不止這兩處。筆者注意到,副市長提到了當年深圳寶安養豬、養雞出口香港的舊事,并將其歸咎于“為了解決經濟上的問題”,大概是想闡明,在特殊時期深圳靠養殖業“賺錢糊口”實屬無奈之舉,但今非昔比,如今的深圳,產業格局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巨變,能夠推動GDP節節攀升的新興產業數不勝數。相比之下,土腥味兒十足的養豬,不僅來錢慢而且不上檔次,按照優勝劣汰的自然規律,理應給來錢快、檔次高的新興產業讓出空間。

      這并非筆者胡亂猜忌,《中國日報》對此也有同感:深圳要禁止養豬,大概是因為在深圳這樣的一線城市養豬實在“虧本”。相較于工業和第三產業的利潤率和對地方財政的巨大貢獻,養豬業顯然是貢獻甚微,不僅如此,“寸土寸金”的深圳也面臨著土地承載力的瓶頸,用地越來越緊張,而養豬場要圈占土地,甚至還享受免稅政策和地方財政補貼。這樣盤算下來,養豬確實是一筆“虧本賬”。

      “沒有豬圈的城市”只為環保?

      其實,深圳“驅豬”并非“突發”新聞,早在去年,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的“十二五”規劃報審稿中就曾載明:要在2015年讓深圳變成“沒有豬圈的城市”。據稱這個規劃的目的,是為了讓深圳在2015年建成國家生態城市和廣東宜居城市。報審方案中提出,要在2012年前關停深圳河、觀瀾河、龍崗河、坪山河等重點流域內的所有養殖場;2015年前全面清退區域內的畜禽養殖企業。盡管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負責人當時反復強調“是否禁止養豬尚未確定”,但公眾仍聞到一股劍拔弩張的火藥味。

      由此觀之,呂副市長此次公開宣布“今天的深圳不適合養豬”,絕非一時心血來潮。事實也如此,違法養殖整治工作已經被列入深圳市“三打兩建”的重要內容之一。以光明新區為例,從4月23日起至今,共出動執法人員11659人次,開展清拆行動175次,清理違法養殖1932戶,清拆亂搭建豬棚108.9萬平方米,清走生豬30.56萬頭。可見,“沒有豬圈的城市”并非官員閑來“吹泡泡”,深圳各級部門正在緊鑼密鼓地將夢想變成現實。

      深圳的“驅豬令”讓輿論瞠目結舌,很多網友不解:深圳之大為何“容不下一頭豬”?

      這個疑問似曾相識,在幾年前東莞禁止全市養豬時就有過,雖然彼時輿論的沸反盈天,未能讓東莞高層領導及時“回心轉意”,不過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在“禁豬令”施行后不久,或因為豬肉漲價給百姓生活帶來影響,或因為國務院相關規定的“震懾”(《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各城市要在郊區縣建立大型生豬養殖場,保持必要的養豬規模和豬肉自給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和限制生豬飼養),東莞的“禁豬令”最終“朝令夕改”,政府不得不重新在東莞的土地上搭建起豬棚。

      東莞的“瞎折騰”,其實已經給深圳敲響了警鐘。城市經濟發展遇到瓶頸,地方政府出于全局利益的考量做出相應政策調整,本無可厚非。但出臺一項關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公共決策前,應當以民意為本,最大限度地聽取民意,充分反映民意訴求,這才是現代政府應倡導的施政理念。反觀東莞和深圳,在如出一轍的驅豬行動中,公眾只是見識了政府頭腦發熱后的威力,卻沒看到民意到底價值幾何。

      這也是問題關鍵之所在。無視民生大計,為了所謂的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通過強制性的政令“一刀切”。這種蠻橫的做法,無疑是對公民合法權益的粗暴侵犯,正如眾多論者所評價的,“這是懶漢政府的做派”。或許當地政府對于這樣的指摘會喊冤,“禁止養豬確實是出于環保考慮啊!”但退一步講,即便如此,也應該遵循環保的思路來解決,比如尋找生態養殖的模式,而不是“一刀切”收回百姓養豬的權利。

      更何況,深圳和東莞的“驅豬令”也并非單純只為環保,它們其實都是在為一個大背景服務,這就是近幾年在廣東炙手可熱的產業升級政策。在這個政策指揮下,整個廣東都在大規模轉移“低端產業”和“低素質勞動者”,筆者前述提到的東莞“歡迎新莞人回鄉創業”便是其中一例。

      2008年,號稱“世界加工廠”的東莞明確表示,將從根本上減少企業用工數量,并通過提高出租屋的租住和經營成本,以經濟手段迫使低素質勞動人口向外轉移,推動新莞人回鄉創業。當時輿論普遍認為,東莞對低素質勞動人口的驅逐實為“刮骨療傷”。但政府卻堅稱:這是出于對城市容量窘迫的考慮,出于順應產業轉移選擇性發展的取舍,出于讓寸土寸金的土地發揮最大效益的需要。

      廣東大規模的產業升級到底效果如何,公眾在短期之內無從知曉,但看罷一些備受非議的“小插曲”不得不讓人憂心:市場的原則就是為企業或勞動者提供一個公平的環境,通過自由競爭、優勝劣敗來實現淘汰和升級。倘若政府單方面判斷替代了市場選擇,硬性規定哪些產業是落后的、哪些企業是該被淘汰的、哪些勞動者是低素質的,這顯然違背了市場規律。

      城市的幸福究竟是什么?

      城市究竟為誰而建,為誰而變?這是一個老生常談、卻屢屢讓地方官員犯暈的命題。

      拿深圳來說,雖然與房地產、新興產業相比,傳統的養豬業或許不能為城市創造多少經濟指標,但值得進一步思考的問題是,城市發展的目的究竟是為了追求GDP數據、官員政績,還是為了讓百姓更幸福地生活?

      倘若只盯著經濟高速奔跑,而武斷地將養豬業驅趕出深圳,或許可以為寸土寸金的深圳騰出地段發展其他高利潤產業,但深圳人日常吃豬肉的需求,顯然將遭遇現實困境——其他城市輸送過來的豬肉,價格肯定比源于本地的豬肉昂貴,雖說深圳人生活水平普遍高于內地,但不能否認深圳也有很多貧困潦倒的底層人士,他們也需要吃肉,如果豬肉價格不斷攀升,他們的餐桌上或許將難見葷腥。

      不知這些現實問題,相關領導在全盤考慮深圳更好的發展前景時,有沒有認真考慮過?如果只顧眼前的經濟利益,而忽略了底層百姓的幸福指數,那么就等同于將這個階層拋棄。這明顯不是一個城市“父母官”該有的態度。

      其實,把經濟指標與民生利益放在同一架天平上時,孰輕孰重,并不是一個難分辨的問題。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曾說:“人們來到城市是為了生活,人們居住在城市是為了生活得更好。”毋庸置疑,城市的出現,標志著人類走向成熟和文明,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特別是經濟的發展,人們對生活環境、生活質量、生存狀態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一些城市管理者希望自己管理的城市成為宜居城市、幸福城市的想法并沒有錯,但到底什么才是宜居、幸福?恐怕漂亮的經濟數據說了不算數,只有身處其中的市民說了才算數。

      回到深圳“驅豬”一事,看似作為低端產業的養豬業,與一個現代文明城市有些格格不入,但是作為深圳的主政者,何不發揚經濟特區在資金、技術上的優勢,幫助和扶持養豬業逐步規范,進而為城市增光添彩呢?這樣一來,深圳人吃豬肉的問題,就不必完全依靠“通過區域合作、在內地城市建立‘菜籃子工程’等措施來解決”了,畢竟這是事關老百姓的吃肉大計。

      總而言之,城市不能只為了環境衛生與GDP增長的面子,而忽略了民生利益的里子。否則,即使街道越拓越寬、高樓越建越多、天空越來越藍、經濟數據越寫越漂亮、城市這個“煎餅”越攤越大,也難掩身處其中的平頭百姓內心的一份焦慮,因為誰也說不好,不定哪天自己就被歸入了“拖城市發展后腿”的人群,被這個城市無情地拋棄。

      ● 結語

      “活在世上想成仙,站在地上想登天”,用這句民間俗話來形容深圳驅逐養豬戶,恐怕再貼切不過了。其實,城市的發展與養豬業絕非“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要有規范的管理,養豬業也可以提高利潤,帶動經濟發展,并不一定非得將其“趕盡殺絕”。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 冬天的太陽1    時間: 2013-1-8 13:44
      當城市正在發展時,養豬行業也在不斷進步,但是很多養豬場還是傳統的養殖方法,沒有對養豬過程中產生的垃圾進行及時的處理,讓大家對于這個行業就產生了偏見。

      一個城市發展完善了,就要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前段時間深圳副市長發表聲明,今天的深圳不再適合養豬,養豬場要搬離深圳,這對于養豬戶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

      只要有規范的管理,養豬業也可以提高利潤,帶動經濟發展,并不一定非得將其“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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