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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牧人

    標題: FDA修訂豬飼料中酸化劑甲酸的使用規例 [打印本頁]

    作者: milly    時間: 2011-4-12 11:13
    標題: FDA修訂豬飼料中酸化劑甲酸的使用規例
      2011年3月4日消息,為了對利益相關方的申訴文件作出回應,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于近日對動物飼料和飲用水的食品添加劑規例進行了修訂,以更好安全地使用甲酸(formic acid)作為豬飼料中的酸化劑。

      這種添加劑常在干草堆中被用作防腐劑使用,規例中規定,其干重不能超過2.25%,進行直接切割時含量不超過0.45%,其他事項還包括:(1)儲存飼料的頂部和底部不得含有甲酸;(2)對于即將進行處理的牲畜,四周內不得喂予該飼料。規例還要求甲酸在作為飼料酸化劑時,必須降低PH值,不超過總飼料的1.2%。此外,該添加劑成分中必須含有不少于85%的甲酸,無甲醇,甲酸甲酯的成分不超過1000 ppm,濕度不超過15%。

      為了確保添加劑的安全使用,必須攜帶有應有的標簽,以滿足聯邦食品、藥品、化妝品法案的其他信息要求:(1)添加劑的名稱;(2)充分的使用指導,包括均勻使用酸化劑,與豬飼料完全混合,并貼上含有甲酸成分的標簽;(3)適當的警告和與酸化劑有關的安全措施;(4)甲酸可能具備一定腐蝕性和刺激性的聲明;(5)關于意外發生時的急救信息。

      來源:國際畜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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